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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天經地義呀,不是嗎?

我是個絕不虧待自己的杜菲凡,商學院畢業證書可不是用來當嫁妝而已。每一件事皆是精打細算之後才會做出最利己、順便也利人的決定。

我啦!杜菲凡,人稱“搶錢妖女”就是我啦!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想也知道要佔我便宜比登天還難,對大家賜給我的綽號,雖不甚滿意,但到底也跟我幼年時的“惡女”夢沾上了點邊。頗安慰之下,自是不會在乎這四個字看起來有多麼沒氣質了。

話說回來,我杜菲凡幾時在意過那種細節了?

呵呵呵!對目前的生活方式,我是再滿意不過的了。

第一章

想來也不免慚愧。除了學生時期打工過之外,出社會之後從未自己賺過一毛錢。

在上星期吹熄了蛋糕上的“29”數字蠟燭後,這幾日來,我總是意思意思的在反省。為每天的清晨做一點有意義的事。不知是孔老頭哪一個門生說的:吾日三省吾身。我每天自省一次的誠意想必孔夫子也會感動得很。若不是隔了數千年的時光河,我必是他座前第七十三位登記在案的門徒無疑。

“早呀,阿孃。”從早餐桌上抄來一片土司,連咬了數口解飢,一邊對繃著拉皮臉的母親皮皮的笑。

“你給我說!為什麼你人在臺南,為什麼棣亞在新竹?”我的母親杜王蘋月,一個貴夫人,常年跟著女獅會的閒太太們東奔西走,此刻居然會與我同時出現在臺南宅邸實在是意外兼巧合,也終於發現我“似乎”並沒有與丈夫住在一起。

“媽,如果你回國前先與我聯絡一下,或在臺北朱宅留言一下,我與棣亞當然會乖乖待在同一處,也不會讓您抓包個正著了。”結婚四年了,能保持著從未被逮到分居的紀錄,夠仁至義盡了。如果不是看在老媽似乎很生氣的分上,不怕死的我大概會建議她老人家到旁邊偷笑一下。

“啪!”地一聲,我的母親用力拍打了下桌面,接下來更是一串了悟後的怒叫:“什麼?你的意思是你們夫妻四年來恩愛的模樣只是做給我們看的,事實上你們夫妻不和已經很久了!難怪我與莉方一直盼不到孫子抱!你這死丫頭壓根兒不是怕身材變形,而是分居太久,生不出小孩!好呀!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們?那些傭人全教你收買了是不是?”

“老媽,女兒這是孝順您呢。”

“我呸!要是真的孝順,為什麼不與棣亞好好當一對夫妻?我看你是存心忤逆我!氣死我了!我一定要趕緊告訴你公婆他們,我想他們也是不知道的!”

就見得我那怒叫到不復貴夫人形象的母親大步的跑到電話旁告狀去了。噠噠噠的高跟鞋聲擊在磁磚上甚是刺耳。真是的,一點也不諒解我們為人子女的苦處。

朱棣亞是我結縭四年的丈夫,大我四歲,青梅竹馬到成人,家世相當,兩方父母又交好。據說我母親與棣亞的母親因為情同姐妹,在各自婚嫁後決定日後若有子女,必然要當成兒女親家,成就一樁良緣。於是乎,可憐的我們兩尾青梅竹馬因為年紀相彷,所以在大家的作主下,強自安排了婚事——而且在我出生的那一刻便已定案。

不是我要批評,有時候那些長輩的眼睛不免有糊了牛屎的嫌疑。他們純粹是為了自己的情誼以及作媒欲而擅自玩弄了子女的姻緣線口美其名為月老,似乎以天命自居,認定了自己是宿世良緣的牽引者,不由分說、千方百計的撮合他們心目中理想的物件;百寶盡出,非要我們承認郎有情、妹有意不可。

不堪其擾之下的我當機立斷的殺去朱棣亞辦公室,求他與我結婚,讓長輩們放過我們吧,隨便要我承認什麼都好,就算要我承認是AIDS的帶原者也成,只求那些無聊人士結束跟蹤、騷擾、叨唸,三不五時設計我們當機在電梯內,或逼我們各自去與那些阿貓阿狗相親,以“察覺”自己真正愛的是青梅竹馬,無人可相較。更扯的是灌醉我們兩個,脫光我們鎖在臥房二天一夜——說真的,面對這種惡作劇而能強自吞下殺人慾望不發作,實在是因為自己很孝順,不然今天會站在我眼前對我叫囂的恐怕是墓碑上的照片了。

那些長輩實在是一點國學常識也沒有。

“青梅竹馬”是挺美的用詞,出自於長幹行;但他們可能不知道李白大人的“長幹行”

有三首,從青梅竹馬的情誼敘述到結婚、到丈夫遠行、到丈夫不曾回來。事實上“長幹行”

是一首悲劇的敘事詩,最後妻子冒險相尋,沒有尋到丈夫,悔恨嫁作商人婦。而那個丈夫自她十六歲出遠門後便沒再回家門,是死了還是另覓新婦不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