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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也就能多製造些新的活人,補上因為我們減員的份額。

(↑作者友情提示:此時的安然依然黑化中,腦洞解除封印後一發不可收拾,連作者也不太跟得上她的思路……)

人總是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的,道歉一千遍,不如邁出一步。殺一人,醫一人,連帶少恭的份兒一起,這就是我向這個世界道歉的方式。無論有用沒用,不管是矯情還是虛偽,總算我盡了一份心。

彷彿上天眷顧,這具破破爛爛早該報廢的身體居然真的一直沒惡化,還能湊合著用。

許久之後某一天,路過桃花谷,討了碗桃花茶,逗了逗長得和屠蘇一模一樣,性格卻是尹千觴那樣的輕浮浪子的小娃娃,繼續出發。

行至薊州,站在海邊,回憶不起這裡究竟是後世哪裡。順手救了個語言不通的落水和尚,冥冥中有個聲音告訴我“足夠了”。

屏住呼吸,走進海里。放倒嗚哇亂叫著想要把我拖回岸上的和尚,鹹腥的海水沒頂時,我看到不遠處地面上的那個門。

啊哈哈哈,真是童話一般的結局呢~

掏出鑰匙開啟門,我走了進去。

【安然日記·柒·完】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是解說前兩卷的伏筆和謎團,看了這一章要是還覺得雲裡霧裡……不好意思,人間的作者已經盡力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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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然付出極大的代價拿到了她夢寐以求的鑰匙,開啟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喂

本文絕對是花好月圓人長久的HE的哦~只有短篇才會走【大吃一驚之餘】路線,例如這個

☆、【第一章】

【第一章·悔不當初】

短手短腳,大眼小嘴。

咦咦?喂!喂!!什麼情況?

說好的回家呢?

“主事兒的給我出來!誰能解釋一下勞資不但沒回家,還縮了水、被投放到一個疑似人類屠宰場的血腥地點是怎麼回事?”

焦土之上,血海屍山。斷臂殘肢堆疊,烈火燃燒後的灰燼被獵獵罡風打著旋兒捲起,焦灼的硫磺味兒混合著血腥與屍臭令人作嘔。

在這片死亡之谷唯一活著的,就是一隻穿著現代都市隨處可見的女童裝蓬蓬裙的小蘿莉。她約莫四五歲的樣子,身高二尺有餘不足三尺,嬌小玲瓏,冰肌玉骨。

她所處的位置是一塊巨大焦石與一塊大號隕石之間的縫隙,地上積血浸沒了她的足踝,鹹腥的鐵鏽味充盈著鼻翼,換一個人肯定會心煩意亂,直欲作嘔抑或乾脆已經跪地大吐。

可是這孩子顯然已經不能算作正常的人類了——眼前的血池地獄般的可怖場景,非但沒有觸動她的“內心中柔軟的角落”,反而勾起了她的一些回憶。

好吧,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

六週目走火入魔的經歷是太慘痛的教訓,感謝小紫花打醒她,不然她可能會在歧途上越走越遠,最終成為天怒人怨連自己都無法饒恕的怪物。

『我不是怪物。』

『我是人。』

做人要有人的樣子,嗜血好殺可不是正常人。雖然由於太過漫長的時間蹉跎,已經漸漸忘卻了在現代社會時的生活,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她曾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和平主義者。

不再想自己為何蛻變出現在這副冷硬肝腸,她清楚自己嚮往的不是無上大道,而是一個溫暖的、擁有正常的七情六慾的、人類的心。

——為了少恭。

就算常識忘得再幹淨,也明白“愛之慾其死”這種病嬌既視感絕對不被普世法則接受。看來在某個超出她的理解的意志玩夠之前(作:說誰呢?膝蓋好疼……),她是無法回家的,那麼改變一下心態,將自己維持在“回到原世界以後不會由於危險係數過高被毀滅或自我毀滅”的狀態,就是眼下的當務之急。

她曾經過於狂熱地追求力量,忘記了自己生而為人,脫離了人類的立場,屠殺同族與殺雞宰鴨無甚區別,分明已經是一個完全的紳士。

力量再強大,身為一個不是人的人,良知偶爾從沉睡中醒來,不會難受麼?

這樣想著,她從藏身的縫隙裡出來,仰望製造了這處死亡之地的大型怪鳥(自相殘殺後似乎只剩下最後一隻),微微一笑,指尖透出手術刀的銀芒——

『至少在我清醒時,我當迴歸人類立場,為人類而戰。』

怪鳥一聲尖唳,俯衝下來。安然正準備嘗試肢解它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