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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楚燕點點頭,也來不及細問。

沒有挑大型的商場,秦暮儘量沿著小但別具特色的店鋪逛,那樣別具藝術氣息的人大概不會喜歡普通人喜歡的東西。

桃木梳?她遺憾的放回去,一個大男人要梳子做什麼?水晶?那麼大塊不能吃又不能用的。刺繡?不實用吶!秦暮傷腦筋了,要不乾脆抱一盆蘭花回去?

夕陽西下,街上的溫度開始下降,她穿的單薄,鼻子被凍得紅紅的,來來回回的走,身上卻並不覺得有多冷。薄呢面料不像羽絨那樣顯得人臃腫,反而襯出身材的窈窕。她最愛美,容不得自己穿的不好看,又愛乾淨,一天換洗幾次衣服也是常有的事情。就這樣一個愛挑剔又難伺候的主兒也不知哪個受的住?

楚燕打了電話問她在哪兒,倒是乖乖的說了地址,不過呆不了多久又開始亂走。秦暮最討厭的事情有二件,其中一件就是等人。如果一個人能讓她等十分鐘就已經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起碼代表這個人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

秦暮以前萬萬沒想到會等一個男人等上三年,最後還把自己弄成神經病的。她有時候也會無奈的嘆氣,世界上總有那麼一些人不懂得珍惜吶!有些東西,有些人,一旦錯過了,便不是那麼輕易再能遇上的。

在男人心裡,主動的和追求的,也許是完全不同的感覺。前者不需要太在意,只幾句好聽的便可籠絡住。後者需要常聯絡,只幾句話也得琢磨上好一會兒才能說。看吧!這差別真大。

楚燕遠遠的便看到她,深藍色的薄呢外套分外醒目,她正無聊的坐在座椅上,聳拉著腦袋,無精打采的模樣,也不知是誰惹到她還是自己又作死的想到什麼。

秦暮想的正歡便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還要磨蹭多久才捨得回家?”

她抬頭,吸了吸鼻子,語氣軟糯,“楚燕,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丟臉的事情。”

“恩,你幹了什麼?”楚燕坐在她旁邊,他知道的,一旦她犯錯就會用這種語氣,好像撒嬌一樣。

“我踩到賽琳娜的腳,最嚴重的那種,還搞砸了羅列的演奏。”她慢慢的說,“找不到合適的歉禮,也許羅列以後會各種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