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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擔心“他”的小秀才

可是從前卻是把我和大姐當奴僕使得,二人十指不碰陽春水,甚麼活都推到我和大姐身上,可見都不是甚麼好人。現下她既然倒了黴,要去給人做妾,哥哥還管她去作死?”

林婉亦道:“雖然堂姐妹給人做妾,與我和姝兒名聲稍稍有礙,可是我們已經分家,哥哥也眼看著就能考科舉。世人素來踩高捧低,到時也影響不得咱們什麼,哥哥不必太顧慮我和姝兒。”

林安搖頭:“如果林珠真的給人做妾,她上面有祖父母,還有父母,我自是管不得。可是,林家和杜家卻忘了一件事——士人一妻一妾,庶人一夫一婦。”

意思是,平民百姓,輕易是不能納妾的。

如果非要納妾,也應當滿足“年過四十,無子者,方可納妾。”

林安說罷,林婉和林姝方才想到戶婚律上,的確有這麼一條,只是她們見多了富戶納妾的事情,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富戶納妾,說是納妾,其實並沒有納妾文書。”林安道,“他們其實在買女奴。名義上有妾的名頭,其實還是實實在在的奴隸,隨隨便便就可買賣。那杜大莊並未到四十歲,他還沒到納妾的年紀,因此林珠跟過去,其實只是純粹的奴僕。老宅將孫女嫁給人做妾,這我不管。可是,他們要把我的堂妹賣做奴僕,這件事,我卻不能不管。”

他將來很有可能是要做官的。

如果這件事是發生在他考中秀才之前,倒也無妨。可是現在這件事是發生在他即將要參加鄉試時,林安卻不能讓這件事情發生。

更何況,就算林姝和林婉說了,林珠的事情對她們不會有太大妨礙,可事實上呢?人言可畏,女子艱難,林安也不捨得兩個妹子因此吃苦。

“可是……”林婉還欲說些什麼,林安直接打斷她。

“這件事便交給我。”林安溫和的笑了笑,“婉兒今日就使人把林珠接過來,讓她在咱們家先住下。”

林姝道:“可是萬一林家不讓她來呢?”這可是完全有可能的。

林安眯著眼道:“讓人悄悄告訴她,如果不想被林家賣了,就自己想法子過來。如果不過來……那我管她作甚?”

林珠果然來了。

她是趁家裡人不注意,自己偷偷跑了出來的。

來的時候,雙目發紅,眼中含著恨意。

林安原本是想讓她跟著林婉林姝一起住的,可是他看了林珠一眼,就直接讓人把她帶到前院的倒座房裡,給她收拾出來一間柴房,讓她住著,還不讓她出門,更不許她去後院看林婉林姝。

林珠雙目赤紅:“為何不許我見她們?是她們害了我,我一句怨言都沒說,她們就不敢見我了麼?”

林安道:“究竟是誰害了你,你自己心中有數。我讓人把你帶來,也只是為著林家臉面,不讓你被賣做女奴,而不是對你有絲毫的愧疚和憐惜。林珠,我知你從未將我兄妹視作手足,我現下亦不會將你視作手足,你若要我幫你,就乖乖在這住著,若不讓,立刻便走了就好。左右我已問過你,是你自己非要做奴僕,將來便是有人來問我這個分了家不親近的堂兄,我也有話可說。”

“究竟要如何做,你自己想罷!”

林安甩袖便走。

林珠終究還是哭哭啼啼地住了下來。

林安派了頗有力氣的陳嬸去看著她,便不再管她。

林家和杜家那裡,林安並沒有親自出面,而是直接讓人去杜家找人,說了“平民四十無子,方可納妾”的律法,並告訴杜家,如果肯把林珠明媒正娶,林安就會給林珠添妝十兩,並送上兩套金銀首飾。

杜家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先不提那條律法是不是真的,單單是林安許諾的添妝,就足夠杜家換回之前花費的“聘禮”了。

十一月底,林珠出嫁。

臘月初八,臘八節晚上,杜大莊在外出門不歸,杜家出去找他時,才發現他在調/戲本村村尾的寡婦,結果寡婦彪悍,把杜大莊一直從村尾追到村頭,杜大莊為了逃脫,跑進林子裡,結果在跨越一塊尖銳的大石時,一個不小心,腿腳突然發麻,沒能跨過去,下/身那處直接坐在了那塊石頭的尖銳之處。

杜大莊登時一聲慘叫。

然後不知是心裡作用還是醫治不當,杜大莊從此以後,就萎了下去,再不能人道。

而林珠此時,並不曾有孕。

林安聽到訊息時,便將林二喚來,賞了他十兩銀。

這件事很快被林安放在腦後。

眼看過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