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想怎麼著?”何萍說:“我不想怎麼著。”還沒等何萍把話說完,賈宏山便一把將何萍撲倒在地,用那塊擦車布堵住了何萍的口鼻。何萍“啊”了一聲,兩隻胳膊還想掙扎,被趕過來的賈鳳軍用腳死死地踩住……
十多分鐘後,見何萍沒了氣息,賈宏山這才撒開了手。賈鳳軍對兒子說:“拖到那個坑裡去。”賈宏山便架著已經窒息的何萍往坑裡拖。這時候,他發現坑邊竟然還有一個有將近一人高的涵洞,於是就想把何萍架到涵洞裡去,可是他一個人怎麼也架不進去。賈鳳軍從坑邊走下來,幫著兒子賈宏山將何萍塞進了水泥涵洞。生怕何萍不死,已經喪心病狂的賈宏山又從地上揀起一塊石頭使勁地砸向何萍的頭部。然後,他又翻開何萍身上所有的口袋,將其身上的手機、耳環、手鍊等財物洗劫一空。就在這時,他的父親賈鳳軍已經回到車上提來了那壺汽油,全部澆在了何萍身上:“點著!”賈宏山先把手裡的那塊擦車布點燃,然後扔進了涵洞裡……
由於天黑,賈鳳軍、賈宏山父子並沒有發現那個涵洞是剛剛修建的京承高速公路,還以為是一處廢棄的舊涵洞,沒等大火熄滅,父子倆便開著麵包車在夜色中往順義家中駛去。第三天,負責承包標段工程的監理人員到工地巡查,沒等走近便看到了一具已經被燒焦的女屍。於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案情最終大白於天下。可悲的是,事發當天是3月7日,可能連何萍自己都已經忘了,那天是她33歲的生日。在車上最後那聲被賈宏山搶走關掉的手機鈴聲,來自她的姐姐對她在人世間的最後一聲生日祝福。
為了避人耳目,案發後第三天,賈宏山便畏罪潛逃。他先到了上海,而後又到了哈爾濱,並且在哈爾濱找到了一份開車的差使。但沒幹幾天,僱傭賈宏山的單位說他的駕駛證不是本地的,得先回北京換證。抱著僥倖心理的賈宏山於2006年4月24日深夜潛回老家順義。他如何也沒想到在他家門口,一張法網已經早已悄悄張開。當夜,他與父親賈鳳軍相繼落網。
2006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焚屍案進行公開審理。莊嚴的法庭上,這對罪犯父子還心存幻想,相繼翻供,紛紛“攬責爭罪”以“捨身保家”,然而在公、檢、法機關的鑿鑿鐵證面前,他們又不得不低頭認罪伏法:賈宏山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賈鳳軍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一場荒唐的變態戀情與畸形的父愛交織的鬧劇終於以罪犯的伏法而謝幕,然而,掩卷而思,又不禁會勾起人們太多的假設和思考,乃至警醒:如果賈鳳軍不是對兒子嬌慣溺愛,而是正確的引導教育,那麼年僅19歲涉世未深的賈宏山又怎麼會將這變態的戀情維持五年之久?如果賈鳳軍是一位嚴慈的父親,那麼賈宏山又怎敢為這場變態的戀情而舉刀橫在父親的面前?如果賈鳳軍給予兒子的不是那畸形的父愛,對兒子賈宏山聽之任之,家中苦心積攢的八萬多元又怎麼會輕易被騙術並不高明的女子騙走,最後不僅人財兩空、更是家破人亡?……
養不教,父之過。願這句已經被傳誦幾百年的古訓從此不再是一句脫口而出的閒言,而是一聲叩響心靈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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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掐斷孽緣,繾綣訣絕殺女友(1)
2006年4月12日下午,一具半裸女屍驚現北京市最繁華的王府井大街東方廣場車庫,警方在一輛被遺棄的富康轎車內發現了這具腐臭的女屍。女屍裹在一床被子裡,穿著一件淺色的上衣,褲子被脫到了膝蓋以下,屍體已經發脹,被子上還沾著血跡。根據報案,警方得知製造這起殺人案件的嫌疑人是北京工業大學外國語學院的學生吳江,被他殺害的正是他的女友也是他的同學吳月萍。4月13日凌晨1點鐘,製造這起駭人兇案的大學生吳江被警方拘捕。
對於掐死同校女友的原因,這名22歲的大學生在法庭上供述說:“我喜歡她,生怕她離開我,我就儘量滿足她的物質需要,甚至借錢和賣掉自己的轎車去滿足她,這讓我的壓力非常大,在殺她的時候這個壓力已經到達了極點。我覺得她和我在一起,不是出於愛情,而純粹是一種交易,她觸及我在特殊家庭中成長的痛苦,我在憤怒中失控了……”吳江在法庭上說,女友的高消費和“逼房”,是兩人發生爭執並最後導致掐死女友的原因。
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江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