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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不做二不休,召來昌叔,昌叔失子之痛,也不顧性命了。“教父”給他兩張機票,限他兩日之內飛到貴州,以後活動只能在貴州。昌叔不但要跟“教父”拼命,還揚言要殺了我,在他看來,納我做女婿,是賠了女兒又折兵了。

我到昌叔家時,他已當我做仇人,其實我也不想這樣,但想到在這樣的圈子裡,只有互相利用的關係,況且這對削弱他們的勢力,有利於我的工作。想到我剛到幫裡時,昌叔的各種陷害,我原對他也是仇恨的,嫁女兒給我只不過是他的賭注。

我本想勸一下昌叔,但她們一家對我充滿仇恨。我也不勸了。婧如更是對我這種小人咬牙切齒。婧如對我是失望,被背叛,被出賣的感覺,她傷心欲絕,宣告與我斷絕關係,回家陪母親等一死。但其他人,都慌里慌張的,除了婧如,唐婉娟、袁靜、甚至是金剛的妻子昌叔的兒媳都在求昌叔帶走她們。

但我沒見昌叔的大老婆,我還從沒見過昌叔的大老婆,昌叔很少到她那裡,她管理一個幫裡的小商場。

因只能帶走一人,昌叔最後只帶走了唐婉娟,他認為袁靜還年輕,自己一旦沒勢力了,袁靜就靠不住了。

“教父”宣佈,從此,昌叔的地盤歸我掌管,他的全部財產也歸我。

接下來要按幫規處理昌叔的親人,昌叔親人中男性成年的要廢掉(但現在昌叔已沒有男性成年親人了),未成年的小孩則要帶到偏遠山區去賣了,而成年女人就要賣到更偏遠基本無法走出來的山區給人一輩子做老婆或是賣到海處做妓。

(完整版) 第三十二章

把袁靜娶過來

因為要把昌叔家所有人都要處理掉,“教母”找到我,說婧如離開我了,我可以把袁靜娶過來。這樣,袁靜不用被賣到山區或是賣去做妓,嫁給我後還會死心塌地的跟我。她還說,現在只有兩個人可以讓袁靜不走,一個是我,因為昌叔和金剛的財產和人員都歸我了,一個是“教父”,但“教母”不可能讓袁靜嫁給“教父”的。

我說:“大姐,袁靜太大了吧,比我大差不多十歲呢?”我知道袁靜幾年來跟“教母”一起做事,是幫中女人的第二號人物,與“教母”一樣是個有修養有氣質,是個文靜優雅的女人,而且又有能力,具有管理型或是能助丈夫成事業的人,“教母”常說她嫁給昌叔真是可惜,那是因為袁靜是從小城市來的,父母都是小職員,因父親得了重病急需錢時投入到昌叔的公司,而後被昌叔弄到了手。幾年來,她與“教母”親如姐妹。現在,“教母”是一定要保她的。

“教母”說,袁靜比我大十歲那有什麼了,又不用領結婚證,只是幫我管理事務,助我成就事業,給我生個孩子,不要什麼名份,象她嫁給昌叔不更加沒名份了?我見說得有理,其實我內心也覺得這樣美貌和優秀的女人要賣到山裡給一個一字不識的老農做媳婦,那真是暴殄天物了。這個女人以前我見到就覺得她了不起了,只是因是昌叔的小老婆,我沒多想。我對“教母”說回去再考慮一下。

我第二天問“教母”,袁靜知道這事嗎?

“教母”說,她哪知道?你又沒回答我,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你不想要也只能把她賣掉了。

我說,可以,但我有兩個條件,一要按照舊時傳統迎娶,二是不能讓袁靜知道她嫁給誰,只能對她說把她嫁給一個幫裡的人了。

“教母”知道我是想給袁靜一個謎和一個驚喜,她會意地答應了。

昌叔有五處房產,其中大夫人一處,二夫人唐婉娟與女兒婧如一處,小夫人袁靜一處,昌叔一般在二夫人和小夫人家住,還兩處房子是空著的,“教父”便讓我先去把昌叔的那兩間空著的房子鑰匙拿過來,“教母”便安排其中一處四室二廳的給我和袁靜做新房。

房子是裝修好了,改動一下,佈置一下便可了。但由於我剛接手昌叔的地盤,所以沒時間來管他財產的事,先安撫昌叔的舊部。這樣也顯得我對昌叔的財產不是很動心。所以這幾天我不管什麼事,一心去管昌叔舊部安撫和他幾個公司的事。“教父”派了幾個人專門去看管昌叔的親人,以防她們逃跑或是去報案。而新房的安排就由“教母”的妹妹,“教父”的二夫人白佳麗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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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就是我和袁靜的婚期。這天早上,“教父”和“教母”讓我在新家等待,打扮。

晚上,一輛婚車把穿著傳統紅裙的袁靜送到新家門口,拜過堂後,新娘就被送進了洞房。

其實這不是一個標準的老式婚禮,而是模仿而已,這也是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