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話一說完,張叔夜不禁臉色略顯尷尬。
林沖說好雖然不好聽,卻也絲毫不假。
大宋的各級官員實在太多,譬如唐朝科舉取士,每屆取進士不過三四十人,而大宋卻至少是四五百;在太宗(趙光義)朝,甚至有一年竟一次性取士總計竟達一萬七千三百人!
要知道唐朝最盛時期所有的官員加一起也沒這麼多啊,而宋朝的疆域還不及盛唐疆域的一半!
除了官員多,大宋的官職設定也同樣繁多臃腫,疊床架屋,重複且職責不清。
由於吸取了唐朝藩鎮割據的教訓,為了牢牢控制軍隊和地方官吏(晚唐的時候文官刺史有時候也會殺死節度使自己成為藩鎮),加強中央集權,大宋從一開始就特別注重加強削弱限制官員的權力,同時加強對官員的監督。
為此便有了一職多官的制度。
譬如說大宋行政制度在縣城和州府上面又有了一級叫做“路”,唐朝的處理辦法是一般的直接由各州的刺史或者太守治理,某些地區則任命觀察使或者節度使治理某一個道(道相當於路),於是後來演變成藩鎮割據。
而大宋為了避免藩鎮割據,則在路這一級同時設定四個行政長官,即經略安撫使掌管軍政;轉運使掌管財政;按察使掌管司法;提舉常平使掌管民生和市易、河渡、水利等事。
也就是每個知州、知府頭上都四個上官在管著他們,並且這四個部門還互不從屬,有時候甚至給知州知縣們下達完全相反的命令。
比如這次梁山軍出征,要取道河北路和河東路,各地沿途要供應糧草輜重,調派民夫徭役,這件事就同時歸安撫使、轉運使、常平使管。
比如梁山軍路過某州,安撫使覺得供應一百車糧草足夠了,轉運使卻認為這裡需要兩百車,常平使則說這個州剛剛受了災,存糧太少,還是請梁山軍多走兩步到下一個州領取三百車糧草好了。請問該聽誰的?
不但是路一級是這樣,其他的官職同樣是一件事分成三四個人來做,這樣彼此制約,彼此監督,便可以完美分散某個官職權力過大的問題,還可以避免官員貪贓枉法。
太宗皇帝這樣的構思不可謂不好。可誰能想到事情會完全向相反的方向發展?
一職多官,三四個人管一件事,到最後卻變成誰也不管。
相互監督,到最後卻是三四個人同流合汙,聯起手來貪贓枉法。
而這些最終的結果是就是人浮於事,行政效率極其低下,並且貪贓枉法橫行。
而與之相對應的,張叔夜卻發現梁山軍不管是軍事還是民事,所有的部門都是各司其職,明確分工;並且同一類事情還集中在一起聯合辦公,而且還實行標準化工作,那做事和運轉的效率簡直高效到令人髮指!
據說這一套行政制度也是林軍主和呂軍師,聞軍師他們,以及各級軍官和文官討論制定的,並且每個月還要開會總結經驗教訓。
到現在,果然林軍主離開梁山軍這麼長時間,整個梁山軍上下卻依然井井有條,執行得絲毫不亂。
而朝廷這邊,因為怕梁山軍反悔,為了早一點把梁山軍哄山戰場,老公相、隱相、高太尉他們可是派出去好多心腹到下面監督執行。
這才勉強將一路上所需的糧草輜重,還有轉運民夫,以及各地的兵力防守(怕梁山軍沿途攻打城池)都給準備好了,可把沿途各地給折騰了一個雞飛狗跳,就等梁山軍開拔了。
“林軍主放心,朝廷這邊同樣早就準備好了,保證一路缺不了你們的軍餉和米糧。”
與張叔夜相比,陳宗善雖然也驚訝一夥“強盜、反賊”竟能把這麼多人口、軍士管理得如此井井有條,卻沒怎麼多想,只是希望早點完成這個任務也罷。
在他看來和他的恩相蔡京看來,梁山軍四萬主力只要到了西夏境內,想要各個擊破他們,徹底剿除這股反賊便不在話下。
否則等他們繼續發展壯大下去,再想剿滅,可就難了!
林沖淡淡一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沒有沒有問題了,明日我準時領軍出師就是!”
本來林沖在船上時的打算,還準備和張叔夜還有陳宗善好好到宛子城議事大廳裡細談一番,應付一下他們,以表客套,然後再到公事房檢查一下這近一個月來的梁山上所有的公事情況。
不過這個時候林沖卻一心只想著早點回家,想早點知道張貞娘到底有甚麼事找自己,同時也是小別勝新婚,想到兩名如花似玉的絕世美人妻子,林沖都有些等不及天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