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地轉移陣地實施機動,繼續為縱深內的戰鬥提供炮火支援。
同時,坦克部隊——”
“假如我們在炮擊結束後。步兵才出動發起進攻,從地圖上看,我們的進攻陣地離敵人的前沿有差不多五公里遠,我們的步兵要花費1個小時左右,才能到達有效攻擊距離。而在這麼長的時候裡,羅馬尼亞人早已經從最初被炮擊的驚慌失措中緩過勁來。我軍勢必會遭到他們的瘋狂阻擊,造成重大的傷亡。”
“我們必須發揮裝甲部隊的作用。”張和贊同開戰兩個小時的飽和炮擊,對這點他沒有異議,但是他認為——炮擊進行到一個半小時,就應該命令坦克部隊出擊,前進到離羅馬尼亞人的陣地前300米的地方停下來。”這個距離能夠一定程度上防止誤傷,這麼遠的距離,幾百米外飛來的彈片根本沒殺傷力。
“我之所以要讓坦克在炮擊結束前。就到達敵人陣地前沿三百米處,有兩個目的:一是為我們後繼的步兵部隊清除陣地前的地雷。羅馬尼亞人的陣地上肯定會佈設大量殺傷步兵的地雷,但這些對對坦克不會造成太大的傷害。第二。在炮兵結束炮擊後,坦克部隊可以迅速地衝上的陣地,將敵人的防線撕開一個口子,並掩護隨即跟上的步兵可以將這個突破口擴大。至於擔任進攻的步兵部隊,則應該在坦克出擊十分鐘後,向敵人的前沿推進。”不讓步兵和坦克同時出擊,是因為坦克的速度比步兵快,即使同時出發,它們也會搶先到達指定位置。而且步兵和坦克同時出擊的話。勢必會存在一個爭搶通道的問題,尤其在奧斯曼軍隊的步兵還沒有大範圍適應步坦配合的情況下。奧斯曼不是中國,這裡的陸軍部隊除了主戰的機械化師外,其他部隊很少有與坦克配合作戰/演習的經驗。讓他們跟著坦克一起出發,容易導致進攻部隊發生不必要的混亂。
張和那時做最後結尾的說:“按照步兵的前進速度計算,他們到達敵人陣地時,我軍的坦克部隊應該已經將敵人的防線撕開了一道口子。這時他們就可以在坦克的配合下,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