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我走的時候那床被子,心不禁就被揪了起來。
轉身的時候,林宇軒正站在我的身後,同樣看著房間裡的佈置。凌亂,正如我走的時候一模一樣。
“以後不要給我打電話了!”我冷聲說道,便是繞過他,避開他深情的眼神。
沈浩文送我去的公司,他開著林宇軒的車,問著我,“你還是去見他了?”
“最後一次了吧!”我苦笑,與林宇軒的愛情死了,死在心裡,再也不想挖掘出來了。
回到公司,一如既往地工作,在“千山雪”裡,晉升得比較快,很快,我就成了創意總監的助手,這個創意總監是一個比較邋遢的男人,一看就是三四十歲了,還沒有老婆孩子的人,一心就投身在工作上,也算得上是一個工作狂,跟著他,我學會了很多的東西,人腦才是最恐怖的東西,總是不經意之間冒出一個創意,讓我自己都驚呆了。
一直到過年的時候,我也沒有再見到林宇軒,總是偶爾能見到沈浩文,能聽到林宇軒的訊息也是從界內聽到的。聽說他結婚了,聽說他的婚姻很美滿。這就足夠了,而我也沒有打算回縣城,畢竟我帶不回一個叫做林宇軒的人在父母的面前告訴他們我的選擇是對的。
只是父母打電話,總問我和林宇軒到底什麼時候結婚,女人到了二九三十,便是快下架了,我身邊就僅僅剩下了一個沈浩文,關傑也閃婚了,我開始瘋狂地工作,開始要努力忘記自己還是一枚剩女的事實。
因為林宇軒結婚了,沈浩文找我的次數也增加了不少,在昆明,算得上朋友的也只有他,他總是在假期的時候帶著我去品嚐不一樣的美食,看著不一樣的風景,我知道他想要我忘掉那個人,可是深愛著的人,怎麼能說忘記就忘記呢?!
不止一次,沈浩文暗示我可以找我新的生活,但我依舊我行我素,對於男人這個生物,我開始變得麻木,甚至有些害怕。而林宇軒再度變成了我的前任,這是一件讓人哭笑不得地事情,我常常會在夜裡突然驚醒,從關傑的婚禮上,從林宇軒的車上驚醒到現實裡。只是夜裡忽然的驚醒,我再也不會飽含著熱淚了,我像是眼淚都哭幹了的孩子,再也不懂人情世故。
從沈浩文口中得到孫玲給林宇軒生了一個大胖小子的那天,正式我晉升為“千山雪”創意總監的時候。我看著坐在地對面的沈浩文,淡淡一笑,“今天我正式成為“千山雪”的創意總監,這算得上雙喜臨門嗎?!”
“呃…。。”沈浩文有些咋舌。
我喝了一杯酒,大笑出了聲音,“以後他的訊息你不用刻意來告訴我,我的生活正在步入正軌,這一切都不需要任何人!”
沈浩文點了點頭,自顧自地端了一杯酒喝了起來。
良久之後,沈浩文才開口,“真的打算一直呆在昆明嗎?”
我手上的筷子頓了一下,原本來昆明的原因很簡單,現在他離開我都大半年了,我居然還留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打拼著自己的天地。勾著嘴角,點了點頭,也不說話。
沈浩文有些錯愕,“難道離開就那麼難嗎?!我們可以去成都,去任何一個城市,為什麼一定要呆在昆明?”他還記得那天晚上我說過的話,說過只有我和他,去任何地方都行,就是要離開昆明。可是過去了都大半年了,誰也沒有再提這件事情,但沈浩文怎麼會那輕易就忘記了呢?!
“如果只是避開這個人才能放下,那麼再見面的時候是不是所有藏起來的記憶就會蹦出來讓你根本無所適從?我不會讓這個人在我的心裡放一輩子的,你放心!”我深吸了一口氣,對於林宇軒我早就死心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順其自然,逃避,是我最鄙夷的事情,只有真正面對了傷痛,面對了失去,才能真正強大起來。
沈浩文被我說得啞口無言,即便是看著搪塞的理由,他也只能是漠然地接受。
“等你真的放下那一天,我會等到那一天的!”沈浩文喝多了,信誓旦旦地說道。
我苦笑,從一開始遇到林宇軒的時候,陪伴在我身邊的人一直都沒有少過沈浩文,他的陪伴,因為愛情,我卻從來只當作是友情,我害怕失去一個朋友,害怕會有同樣的結局。
我沒有搭話,晃晃暈暈地走到洗手間準備上個廁所,卻沒有想到再出來的時候,林宇軒赫然坐在我家的客廳裡,沈浩文已經不省人事地躺在了地上,我以為是自己喝多了,出現了幻覺,打了打自己的臉,林宇軒依舊沒有消失。我衝上去,揪著他的衣領,他確實實實在在地在我的家裡,我瞪大了眼睛,一把鬆開他的衣領,問道,“你怎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