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一直含含糊糊,沒有把演唱會的曲目都拿出來,不是因為他想故弄玄虛,而是因為腦海裡好歌太多了,他還沒想好如何取捨——開演唱會就好比女人打扮,不是把好的貴的對身上套就一定漂亮,要互相搭配,風格統一才行,要不然一會搖滾,一會民謠,一會激情高歌,一會苦情低吟,聽眾會受不了的。
根據網路上的資料,寶叔給很多歌手擔任過演唱會音樂總監,能得到他的指點,再好不過了,正好補上方曉的短板……
誰說人生而平等的?二代們一旦認真起來,能動用的資源,草根們是拍馬都趕不上啊……
“你們倆在幹嘛?”
“正準備吃飯。”
“只准吃飯,吃完了不準幹別的。”
“別的是什麼?”
“別的就是喬!雅!丹!”
方曉為之莞爾,這丫頭,居然學會腹黑了,他含笑又回了幾條打情罵俏的話,然後才放下手機,開始吃飯。
喬雅丹是湘湖人,做菜風格偏濃偏重,比較符合方曉的口味,他狼吞虎嚥,吃的不亦樂乎。
“我和小可做的菜,哪個更好吃?”
“你的菜好吃,小可的湯好喝。”
“狡猾,小可人又不在。”喬雅丹輕笑一聲,她慢慢的吃著米飯,過了一會,問道:“那天晚上,要是沒有小可,你會和我去酒店麼?”
“去,幹嘛不去,你那麼誘人。”
“那你和我去了之後,還會招惹小可麼?”
“不知道,也許會,也許不會。”
喬雅丹放下筷子,嘟著嘴,恨恨的瞪方曉,許可做這種姿態的時候,惹人憐愛之餘,還有幾分俏皮,而喬雅丹做這種姿態的時候,卻充滿野xing的yu-望,似乎要把他撕碎了吃掉。
“好吧,我剛才說錯了,是或許會,但應該不敢。”
喬雅丹噗哧一笑,冰雪消融,又問道:“那天晚上,我要是沒有和你去酒店,你是不是會拒絕我,然後選小可?”
方曉招架不住了,說道:“都發生過了的事,還想來想去幹什麼,吃飯吃飯。”
“我就知道你們男人,都喜歡小可那樣的,不喜歡我這樣的。”
方曉很敏感,聽到她語氣不對頭,停下筷子,問道:“雅丹,你怎麼了?”
“我忽然不想去聖心當老師了。”喬雅丹一臉落寞,有些黯然的說道:“你和小可合夥開公司,天天在一起,隨隨便便就能賺幾百萬幾千萬的,我卻只能拿著幾萬塊的死工資,又住在沙田那麼遠的地方,週末才能見面,大概過不了多久,就被你們甩掉了。”
這妹子,心思真重……
“你瞎想什麼呢。”方曉安慰她,說道:“你也是公司的股東,大家股份一樣,我們賺多少,你也賺多少,有什麼區別,再說小別勝新婚,天天見也未必一定好。”
“我那股份,是你可憐我,送我的。”喬雅丹眼眶之中湖水盪漾,說道:“你有才華,小可有家世,我什麼都沒有,我不要做可憐蟲……”
“好啦好啦。”方曉站起來,把她抱在懷裡,柔聲說道:“別這麼想,我從來沒有可憐過你,你不需要任何人可憐。”
喬雅丹很倔強的抬頭看他,問道:“那你喜歡我嗎?”
“喜歡。”
“真的?”
“真的。”
喬雅丹把頭埋在方曉懷裡,來回的蹭,蹭了好一會,然後推開他,埋怨道:“新衣服的料子太硬了,抱著不舒服,下次不買這個牌子了。”
方曉抽了一張紙,遞給她,笑著說道:“眼角。”
喬雅丹惱羞成怒,拍了他一下,然後仰起臉,說道:“你幫我擦。”
她難得露出這種嬌羞的小女兒態,牡丹含露,別有風情……
方曉於是彎腰,去幫她擦眼角的淚水,但剛彎下來,就被喬雅丹抱住了脖子,沒有吻他,而是像最初一樣,用臉頰貼他的臉頰,吐氣如蘭,熱度驚人。
“我現在是吃飯好呢,還是吃你好?”
……
曾有研究表明,25歲以下的人群,對以音樂、電影、網際網路以及消費電子為代表的流行文化最為敏感,也最感興趣,一旦過了25歲,對流行文化的嗅覺就開始退化,到了30歲之後,就非常遲鈍了。
方曉的心理年齡早就超過了25歲,因此對流行文化的興趣衰退了很多,比如網際網路上有關他唱歌影片的各種評論和回覆,如果他真是20左右的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