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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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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能參善謀(4)

其次,對領導的意圖要仔細品味。據說,當年,“東北王”張作霖在一次宴會上給日本人書寫條幅,有意落款為“張作霖手黑”,秘書不知其中的講究,好意提醒應為“手墨”。張作霖聽罷大加訓斥:我難道不知道“墨”字下面有個“土”?事後他解釋說,正是因為日本人索字,才不能帶土,這叫“寸土不讓”!原來張作霖是選擇一種暗示性方法來表達真實意圖,秘書不懂其中的奧妙,自然理解不了真實意圖。在機關工作,都會有這樣的經歷,有時候,領導的意圖表達得非常明確,這時正確理解貫徹比較容易。但有時領導的意圖表達得十分隱晦模糊,有時可能只是某種暗示,在這種情況下理解領導意圖的難度就大一些。比如,領導對某個事情或問題已經有所思考,但不好明確表態,這時可能選擇一種模糊的表達方式。領導簽上一個名,或者畫上一個圈,這是什麼意思,是表示同意還是不同意?這就需要機關人員慢慢去體味。還比如,領導交代任務,就是簡單的幾句話,一時讓人摸不著頭腦。如果你對領導意圖似懂非懂,也不多問,便憑想當然辦事,結果,事辦完後很可能與領導的要求南轅北轍,給領導留下個不會辦事的印象,費力不討好。有經驗的機關幹部,在接受領導交代的任務後,不是匆忙動手,而是首先把領導關於此項任務的意圖搞清楚,把任務的性質、目的、要求搞清楚,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一般來說,領導交代的事項,大都由三個要素組成:一是內容———辦什麼事?二是時限———什麼時間完成?三是要求———工作標準、注意事項等。機關幹部在接受領導交辦的事項時,一定要把這三個要素搞清楚。當領導交代的任務比較凌亂時,要用三個要素加以歸納整理;當領導交代的任務過於簡單時,要用三個要素加以發揮完善,簡要地口述自己對任務的理解,得到領導認可後再行動;當領導交代的任務超越客觀實際,難以完成時,要用三個要素加以調整,並提出自己的意見供領導參考。透過把握三要素,為正確把握領導意圖奠定基礎。

再次,對領導的意圖要經常琢磨。對領導意圖的理解把握,除了從黨委決議、領導講話、重要工作部署去領會外,還要把工夫下在日常工作中,下在經常琢磨上。遇到重大任務或重要情況,主動請示,問一問領導有什麼考慮;領導閱讀檔案、報刊和資料後,看一看有什麼批註,有什麼新的思想;領導與你交談中,聽一聽有什麼新的決心意向;領導批評表揚時,理一理提倡什麼、反對什麼。具體來講注意以下三點:一是從領導的言談中捕捉。機關人員要及時記錄領導在各種會議、各種場合的系統或隨機講話、談話,善於將其聯絡起來,從中分析意圖。二是要從領導的行動中掌握。領導去哪裡,抓什麼,怎麼抓,反映了他對這個單位、這方面工作的關心程度,反映了他的決心和意圖。三是要從領導的文辦中摸清。機關平時與領導的接觸,大量是透過文辦聯絡在一起的,機關幹部要善於從領導的講稿、批示中把握其思想。一個成熟的機關幹部,應該透過領導的言談舉止,連貫而不是零散,系統而不是肢解,全面而不是單一,深入而不是膚淺地分析和把握領導意圖,努力與領導同步思維甚至超前思維。最好能夠做到,如果領導來不及考慮的問題,你能提前想到;領導想到的問題,你能具體細化;領導擔心的問題,你能提前預見;領導希望解決的問題,你能有法破解。

細心比較論證

機關幹部出謀劃策的過程,是一個分析、比較、判斷、得出結論的過程。所得出的結論正確與否,直接關係到決策建議的質量高低。如果結論正確,處置方案得當,就能勝券在握;倘若結論錯誤,處置方案再好也無濟於事。

在實際工作中常見的問題是,有的憑想當然下結論,往往在請示、報告裡看不出什麼根據,就有“我們認為”的結論,反而使領導難以下決心;有的不夠大膽,以為說什麼話都要留有餘地,把結論表述為“可能這樣”,或者“可能那樣”,究竟什麼樣,領導很難捉摸;有的怕承擔責任,建議報告中只擺情況,不作結論。一位資深的老領導介紹了他在領導工作中遇到的類似情況:“有一次,要審定一個價值100多萬美元的裝置引進專案,責任非常重大。下屬主管部門上報的請示件上說,該專案經XX研究所技術人員考察,他們認為XX公司的產品比較好,是否可以進行商務談判,請首長定奪。”介紹到這裡,這位首長點評說:“這個主管部門提供的情況,只是XX研究所技術人員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