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一週工作將近100小時。到了年底,努力總算有了回報,小店的生意還不錯,他們終於開始有了自己的收入。但這時吉姆覺得經營太過於辛苦,決定撒手不幹,繼續回郵局工作,而莫納漢購得了哥哥的股份,開始獨自經營企業。 隨著比薩餅店生意的好轉,莫納漢開始考慮給自己的小店取個名字,後來他決定用“DOMINO’S”這個單詞,因為DOMINO翻譯過來就是“骨牌”的意思,莫納漢希望自己的生意形成一種骨牌效應,能開兩家、三家、四家,為此他選用了骨牌的一點和兩點作為商店的標誌。“DOMINO’S”翻譯過來就是“達美樂”。 在挫折中不斷創新 1968年,莫納漢碰到了他創業中的第一次挫折,正在達美樂的連鎖不斷展開的時候,一場大火不僅燒燬了店鋪,還燒燬了所有的賬冊和憑證。更倒黴的是,因為莫納漢沒有繳納保險費,不僅沒有得到賠償,還損失了15萬美元。 但莫納漢仍然抗住了壓力,繼續擴張他的連鎖經營。到1969年,他已經有12家連鎖店。這時,莫納漢的雄心超越了資金的限制,他決心進行大擴充套件,把連鎖店從12家擴充套件到44家。為此他獨創出一種特殊的特許經營權制度,就是採取舉債經營的辦法,他與特許經營者對特許經營店共同投資。這種舉債經營有利有弊,把握不好就會變成沉重的債務危機。 後來的事實印證了這一點,急速的擴張讓莫納漢的資金流通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在莫納漢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達美樂已經是負債累累,拖欠1500名債主150萬美元,其中有的人甚至對他提起了100多起連索債訴訟。此外,還有銀行的借貸和鉅額的稅務。莫納漢在後來回憶起這段經歷,他這樣說:“一天,我發現自己重新一無所有,從伊普西蘭蒂一個年輕有為的企業家變成一個被人嘲笑的人,在表面上看來,我是完全失敗的。”這次教訓非常深刻,讓莫納漢明白了,要穩紮穩打,要盯住經營,而不是隻顧著擴張。    
達美樂”創始人(2)
最終,銀行接管了達美樂,本來他們要解僱莫納漢,但是緊急情況下,實在找不到合適人選,而莫納漢願意以每週200美元的薪酬每天工作15小時,他又留了下來。一年之後,銀行認為達美樂已經無藥可救,要求莫納漢申請破產,這應該是對他最有利的事情了,只要申請破產,就可以免去債務的苦惱。 可是,莫納漢沒有同意,他寧願負債累累,也不願意讓這個新生的牌子倒掉。他記下所有債主的賬單,記住他們所有人的地址,發誓將來會一分不少地還給他們。這個壯舉感動了所有的人,在這個商業社會,已經很難見到像他這樣把信譽當作生命來維護的人了。而這筆鉅額債務直到1977年9月10日才還清。 莫納漢不把這些挫折當成一種苦難,他開始學會從中學習。70年代,在經歷了長時間的摸索之後,莫納漢終於自己摸索出一條比薩餅之路,雖然它很簡單,但卻非常有效。這種方式至今還在發揮著作用:莫納漢儘量使比薩的選單簡單化,限制比薩餅尺寸。此外,他不斷試驗乳酪和加了配料的生麵糰,直到烤製出一種獨特的達美樂式的比薩餅。同時,他還專門請來營養師,調配好熱量表,讓自己的比薩在營養學上符合要求。 質量上的準備工作完成得差不多了,莫納漢又開始琢磨起別的事情。1973年,達美樂的連鎖店只有75家,也許跟別人比起來,已經很多了,但與牢牢佔據市場龍頭地位的“必勝客”相比,他不過還是個小孩子,不值一提。當時的必勝客公司有3000多家連鎖店,還有一些競爭對手也都擁有全國性的連鎖網路。比名氣,比市場,他都不行。 但這時莫納漢想到的是另一個沒有人做到的地方、或者說做得還不夠好的事情,這就是送貨。其實,無論是在實力上、還是在資金上,這些大公司都可以在“送貨上門”上擊敗達美樂,但是他們成立的時間太長,資格太老了,已經產生了惰性。維持現狀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在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冒險呢?他們對建立一個需要龐大送貨車隊的全國性連鎖公司保持懷疑,而這正是莫納漢要努力的方向。 可以說,莫納漢準確地把握了當時的方向,70年代的人更注重享樂,更注重自我,這是一個講求快捷、速度的年代,所以,快餐是符合潮流,而莫納漢就是要在“快”字上做文章,也正是這個字,讓他贏得了市場,贏得了顧客,贏得了財富。 莫納漢決定在全國推廣“30分鐘保證送到比薩餅”,他向顧客保證按時送貨上門,只要沒有準時到達,顧客就可以拒絕付款。這個訊息一出,所有的人都為之震驚。這是哪個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