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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菜、飯,忌讓幼兒吃,據說吃了會影響記憶力,長大好忘事。或者還會得罪神靈,受到沖剋損傷。這些幼兒飲食禁忌,多數是從食物會給幼兒造成不良的發育後果方面考慮的,然而其中的聯想又很荒唐可笑,反映出民間某種帶有原始意味的落後的愚昧的思維方式。現在這些禁忌習俗已無甚說服力了。不過,由於望子成龍的殷切期望,人們寧可讓孩子少吃一口,也不願冒降低兒童智力的任何風險,所以這些禁忌還真的能夠在民間實施並存在下去呢。

遊戲忌

忌幼兒數星星的習俗,是很普遍的。天氣晴朗的夏夜,繁星點點,小孩子們愛數著玩。這時大人總要告誡一聲:“小孩子不能數星星,長大了不識數!”這和上文中吃魚籽的禁忌差不多,星星是數不盡的,恐怕幼兒數來數去,數糊塗了,如果長大了還繼續糊塗下去,那就是不幸了。所以禁忌之。還有玩米時,也禁忌小孩兒數米粒,道理上和數星星禁忌是一樣的。

小孩子玩耍的興趣很廣,然而水、火兩樣是犯忌諱的。俗話說,“水火無情”。在室外水邊玩有可能掉進河裡、溝裡,會淹死的。在室內,也忌碰熱水瓶,一不小心,就會被開水燙傷的。玩火更危險,弄不好就失火,不但傢俱房屋會燒壞,人也可能被燒死。因此,小孩禁忌在河邊、溝邊、湖邊、井邊玩,又禁忌玩缸裡、盆裡、壺裡、鍋裡的水,特別是熱水;凡是與火有關的,如火柴、打火機等都禁忌小孩子玩。小孩也禁忌靠近火爐、煤氣罐、火坑洞、火塘、火盆等。都是為防止幼兒玩水、玩火發生事故。俗間還常敬祀水神、火神,禱祝其保佑幼兒,不要傷害他們。小孩忌捉麻雀,不然,寫字的時候,手要發抖。大約是由於麻雀的“麻”字和手麻可以形成通感而成忌。小孩又忌捅屋裡的燕子窩,據說捅了燕子窩要瞎眼的,不吉利。這是人們願意保護燕子,以玄鳥為吉祥物的心意體現。貴州的小孩還常被告誡,不要弄死毛蟲、螞蟻,不然睡覺後要被索命。夜晚不能照鏡子,否則會夢魘。不能用手指著未圓的月,否則耳根要潰爛。

山東鄆城一帶又忌諱兒童在家過立春日。不滿十歲的孩子要到鄰家渡過立春的時刻,稱之為“躲春”。

幼兒喜愛模仿,但模仿口吃的遊戲卻作不得。俗以為小兒模仿口吃會真的成為口吃。尤其是在陰天下雨時模仿口吃,一學就會,而且很難再糾正過來。

教訓忌

幼兒是必須加強管教的。中國民間誰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認為是與家教有關的,所謂“教子有方”。俗語有“子不教,父之過”,“逞子如殺子”之說。又有“慣兒不孝,慣狗上灶”,“國敗出妖,家敗出嬌”的說法,都是禁忌養兒不管教的。管教的方式,民間有主張體罰的俗見。所謂“棍頭出孝子,嬌養是逆兒”。據說貴州的小孩早晨禁忌謾罵吵架,也不能說鬼神及猛獸等事。說者,謂之“放快”。主這天有災,或者打破碗盞,或者有其他過失。為此,小孩非挨一頓打不可。但體罰也有所忌諱。一般說來,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諱打頭、打臉,否則會“打傻了”,或者打得臉皮厚了,更不好管教。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俗以為尺子是量長短的,恐怕用尺子會妨礙其長個子。民間禁忌在過年期間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諱。俗以為正月初一為一年之始,始則有預示意義。這一天裡打孩子,就預示著一年內要經常打孩子,孩子則要挨一年打。這是極不吉利的事,所以過年時孩子即便做錯了事,大人們也都儘量剋制自己,不打罵孩子,好讓孩子痛痛快快地過個新年。另外,平時吃飯時也禁忌打孩子,所謂於家事、年景不吉利。

上學的年齡也有宜忌。俗以為男孩入塾,多以單數為吉,常在五歲、七歲時入學。俗稱“男忌雙,女忌單”,又有“男陽忌雙,女陰忌單”的說法。至冠笄亦然。北齊時,李渾弟繪,六歲願入學,家人以偶年俗忌約弗許。繪伺其伯姐筆牘之便,輒竊用,未幾通急就章。則其來久矣(參見本書“社交禁忌”宗法禮教有關部分)。

小結

從以上禁忌事項看,到了幼兒階段,已經不像嬰兒那樣禁忌繁多了,而且禁忌的理由也大都不再是擔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在一個生命業已存在的基礎上所做的進一步的保障。比如如何使孩子長得更結實健壯、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為等等。而且從此往後,再過幾年,小孩子就成長大成人了,其禁忌事項也就與成年人相同了。

結語

生養禁忌中包括了從懷孕到分娩,從嬰兒到幼兒幾個階段。這方面的禁忌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總的來說,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