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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這是一種野獸的本能,也是像他這樣終身流浪的武人的本能。

江湖豪傑竟會有與野獸同樣的本能,這乍聽似乎是怪事,但若仔細一想,便可發現兩者之間委實有許多相似之處。

他們都必須逃避別人的追蹤,他們在被追蹤中又都必須要去追捕仗以延續他們生命的獵物。

他們是獵者,也隨時都可能被獵。

他們的生命永遠都是站在生死的邊緣上。

在這四下無人的冰天雪地裡,金無望第一次發現他的生命竟與野獸有這麼多相同相似之處。

他嘴角不禁泛起一絲苦澀的、譏諷的微笑。

但是,他的直覺並沒有錯。

前面雪地上,有樣東西,正閃動著烏黑的光華,金無望野獸般銳利的目光,自然不會錯過它。

這是根髮簪,是白飛飛頭上的髮簪。

多麼聰明的女孩子,她在如此情況下,竟仍未失去智慧與勇氣。她悄悄拋落這根髮簪,便已指出了金不換逃亡的方向。

金無望拾起髮簪,便已知道他追蹤的方向沒有錯,於是他腳步更快,目光的搜尋也更仔細。

數十丈開外,白飛飛又留下了——只耳環;再過數十丈,是另一隻耳環,然後是一塊絲帕,一根腰帶。

到最後她竟兩隻鞋于都脫了下來,小巧的、繡著血紅梅花的鞋子,在雪地上顯得分外刺目。

有了這些東西,金無望的迫尋就容易了。

拾起第二隻繡鞋,他鼻端突然飄入一絲香氣,那是溫暖的,濃厚的,在寒夜分外引人的肉香。

寒夜荒原中,哪裡來的人在燒肉?

金無望毫不考慮,追著肉香掠去,接連好幾個起落後,他便瞧見~座屋彰,隱約還可瞧見有閃動的火光。

那是座荒祠。

要知那時神權極重,子弟到處為先人建立祠堂,但等到這一家沒落時,洞堂便也跟著荒廢了。

富有的沒落,遠比它興起時容易得多,是以在荒郊野地中,到處都可尋得著荒廢破落的祠堂。

這些祠堂便成了江湖流浪人的安樂窩。

此刻,荒祠中閃動的火光,照亮了祠堂外的雪地,雪地上有一行新添的是印——舊有的足印已被方才那一場大雪掩沒了。

金不換輕功雖不弱,但他既然揹負著白飛飛,自然就難免要留下足印。金無望木立在牆角陰影中,凝注著這足印,臉色漸漸發青——他銳利的目光,已辨出了這足印是穿著麻鞋的人留下的。

他凝立的身形,突然飛鳥般掠起,身形一折,掠入荒祠——荒祠中有堆火燒得正旺,火上正烤著半隻狗。

但金不換呢?哪有金不換的人影!

這是間小而簡陋的祠堂,沒有窗戶,門是惟一的通路,但門外雪地上,只有進來的足跡,並無出去的足跡。

何況,這火堆燒得仍旺,還有兩根柴木未被燒黑,顯見得就在片刻之前,這祠堂中還有人在。

熊熊的火光,映著金無望鐵青的臉。

他臉上沒有絲毫表情,面對著火,當門而立——金不換必定還在這祠中,他已是萬萬逃不了的。

在這冰天雪地中惟一充滿溫暖的祠堂,在一瞬之間,便已充滿了殺機——濃重的殺機。

金無望一字字緩緩道:“出來吧,難道還要我找?”

靜夜之中,他肅殺冷厲的語聲,一個字一個字傳送出去,響徹了這祠堂中每——個角落。

但四下卻無人回應。

角落中惟有積塵、蛛網、陳舊殘落的神龕,神案上,還懸掛著早已褪色的布幔,有風吹過,布幔吹起——

神案下露出一隻腳來。

金無望箭一般竄過去,飛起一足,踢飛了神案。

神案下赫然躺著兩個人,卻非金不換與白飛飛,而是兩個乞丐,蓬亂花白的頭髮,灰腐色的臉,凸起的眼珠……

這是兩張猙獰可怖,足以令人在噩夢中驚醒的臉,這兩張臉此刻正冷冷的面對著金無望。

金無望膽子縱大,也不免吃了一驚,倒退兩步,厲聲喝道:“什麼人?”

兩張臉動也不動,四隻凸起的眼珠中,充滿了驚悸、悲憤、怨毒——這哪裡會是活人的臉。

金無望一驚之下,便已瞧出這是兩具屍身,而且死了至少已有三日,只是在嚴寒之中,猶未腐爛變形而已。

他不禁在暗中鬆了口氣。閃動的火光下,只見這兩人年紀已有五十上下,仰臥的屍身肩後,露出一疊麻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