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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要考好會考、上中六,雖然也不知道上了中六之後可以做什麼,但是……我不行! 我要有我的價值,我有尊嚴,我也想變成很厲害的人……」

戴志嗚嗚地哭,如蒸氣火車的悲鳴,又溼又熱 :「太大的志向會被人嘲笑,太小的志向卻被人鄙視。你、你教我,我要怎樣做? 不、不不,我不需要你教我,我知道自己該行什麼路。其實,我們大家都知道自己要怎樣行,但沒人肯放手讓我們行自己的路,為什麼? 為什麼沒人信得過我們? 然後,到了某個地步,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是一個有思想有感情有夢想的動物,都死了,大家都死了,大家都被扼死了。大家都在考試中失心,勝出的人都只懂笑、不懂哭,太畸型、太病態……魯迅的《狂人日記》、最後……說什麼『救救孩子』,但是……」

「這個社會很畸形,你和我都很畸形。當畸形成為大多數時,我們就便成正常人,因此我和你同時又很正常。」

戴志全然不察覺自己有多狼狽,他亦經失去價值判斷的能力。他覺得他跟陳心都死了,不是肉體上的死亡,而是精神上的死亡。清醒時,戴志會說 :「我們未死。人與人之間建立關係,我們入世,我們與他人建立形形色色的關係,這個世界是屬於我們的。人不應該放棄自己。」

可是,人愈醉,思路愈清醒,他明白這個城市的人都死了——只是死亡的意義上各有不同。大家的生命被物質所蠶食,為了供樓而浪費自己十年的光陰與夢想,卻從來沒想過自己是否需要那些物質。人類生產貨品,為了貨品賣廣告,於是其他人就去買了。那些賣貨的人收了錢,就去買他們喜歡的東西,然後另一批賣貨的人得了錢又去買貨……

買與賣,人終其一生都逃不出這兩個字。為什麼人不能夠選擇不買貨? 人是為了生活而買賣,式是為了買而賣?

大家都死了。一群沒大志沒理想沒抱負的殭屍建立了一個堪稱發達的城市,所殘留的意志就只知買與賣然後賣與買,太讓人心寒。

戴志渾身一抖,將對方抱得更緊。他臉上的淚被擦去,嘴唇碰到另一塊柔軟。戴志知道那是什麼,而他沒打算逃避。他們的關係不是買與賣,而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兩個人對這世界有同一份心寒,他們感到一種被愛、或者是被擁抱的需要,好讓他們知道在這茫茫宇宙之中還有另一人有同一種需求。

酒醉三分醒,戴志記得陳心每一個動作。在公園一個陰溼潮熱的角落裡,汙穢的感情如同深夜裡樹葉的顏色,汙黑濃濁。

注一 : 搥骨妹,指按摩女郎。

注二 :「拖人落水」,指拉一個本來不相關的人入局。(這個很難解釋……)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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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42 (美攻強受)

…五更,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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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與褲子親熱地摩擦,一條是在街邊檔買來、三十元一條的灰布短褲,一條是在連鎖店買的、二三百元的中長布褲。腿與腿的重疊。濃烈的汗味薰得原已大醉的人更醉,戴志感到自己成了一片順流而下的落葉,在這世界上佔有那麼微不足道的空間,彷佛下一秒就要被河水覆過去,未死,但失去了自己,又與死了沒分別。

又是一個迷幻的夜晚,街燈像海上時明時滅的燈塔,獨自於夜裡漫無目的地幽幽發光,卻激不出人心底裡的熾熱與亢奮。光暈與光暈串成珍貴的珠鏈,點綴了這死城,卻流動著一種橫流的肉慾,有一股發洩不出的空虛。

上一個迷幻的夜裡,龍鳳含了戴志的性器,一切病態而噁心的事都在夜晚發生,騷人墨客硬要將夜講成神秘而浪漫。李白在夜幕下與月影共舞共醉,蘇軾於疏桐缺月之夜在街上失魂,但戴志緊緊握著草叢裡一株帶刺的枝葉,不知是什麼植物,幼枝表面分佈著一粒粒硬疙瘩,陷入掌心內,劃破了皮。

感情是一件奢侈品,可有可無。痛楚是一件必需品,沒了它,一切情慾便如同幻覺。頭暈轉向之間嘗試尋找一處安身立命之所,以一種雙腳懸空即將跌落懸崖的絕望把著長椅背,滿手的銅鐵臭味,混和幼沙一樣的灰塵,油漆的天拿水氣味早已揮發於空氣中,被吸得一乾二淨。

眼裡早已沒有淚水,戴志以手擦去面頰上那片溼涼,他真是無用,這麼大個人卻哭得像個孩子般痛快。為什麼在他面對這陌生的痛楚時,反而哭不出來? 為什麼剛才獨白的痛苦更甚於此刻? 對了,他漸漸明白自己為何每次喝醉就要失控痛哭,那是因為他一醉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