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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愛我,他說他愛,他說我們就像兩隻求愛的螳螂,最愛的最後一定化作腹中血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撕咬我的時候如斯說。
我明白,他在撒謊。噬骨之愛,情之所至,生死相許,剜心割肉咬碎了骨頭吃,這是對我,不是對他。愛在他嘴裡只是一個張口就來的字,他不懂這個字的意義,他想懂,無從去懂,刻意而為。
我明白的。謊話說上百次也會變成真。他在騙我,我在騙自己,我們在謊言裡交合。螳螂與我們根本就是兩回事。螳螂吃掉愛人是為了孕育後代,我就是讓他把我吃了,不可能開花結果。
我們不是螳螂。如果真要為這種關係畫一個等號,我與他就是腐肉與蛆蟲。說好聽一點,獵物與獵食者。獵食者鍾愛他的食物,不會把靈魂交給食物。他口中的愛,是脫離了本質的終極佔有。
他的愛只是一個字,他不懂那個字會把人變成什麼樣子。他不懂他已把我變成了什麼樣子。
我在為他陰暗,我在為他入魔。
我明白的。我不走,只因為我捨不得他。或許從第一眼已經著迷,或許是因為謊話。他在撒謊,我將他的謊話意淫成真,我明知道那不是真的,我明知道,那一個字會讓我屍骨無存。
我在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
我已經分不清真實。
作家的話:
回來了!
天青 第九十八章(巡風的手記六)
逐日十三年,白露。
告訴大哥我要出去遊歷,他猶豫半晌,允了。
“是應該走一走,出去走走合你的脾氣。散散心,心裡頭舒服了,早點回來。”他這樣說。
“三弟,最遲,明年春天,你看怎麼樣?”
我已經知道了他下面的話。
“你差不多也該定下來了。”
大哥長篇大論語重心長,我再也無話可說。
不能讓外面的人,特別是我的親友知道晴嵐跟我之間的關係,這是我最後的底線。晴嵐遵守了。他放我走,因為我被送走的時候,差不多已經是個死人。
十年了。回到若谷城十年又八個月,身上的傷好得七七八八,靈力恢復了一半。至於我受傷的緣由,漪瀾信裡的那些話做了最好的藉口。
十個年頭,上善城已經對外公佈了晴嵐的身份。他們依然不知道他是什麼,可是一擊潰敗群魔,光輝普照,他是四象之尊,火靈之王。
整整十個年頭,我一步沒有踏出艮宮大門,一個人沒見。晴嵐在揚名,而那個名叫巡風曾經叱詫風雲的男人,已經變成了牆根下的一灘爛泥。
大哥什麼都沒有問,寬慰我的話也少。我知道他是不知道怎麼面對我。秘密遲早有公開的一天,越不想讓人知道的,往往速度越快。就算什麼都不說,大哥是精明的。
精明人面對糊塗事也會有口難言,謊話始終是謊話,整十個年頭,我繼續騙著家裡人,家裡人繼續為我騙外面,外面的人永遠活在謊話裡,再也找不到理由欺騙的,只有我自己。
晴嵐,他跟我已經結束了。十年了,除了城邦來往,一封書信沒有。
本來也不該再聯絡。
我們是不應該在一起的。無論基於世俗或本身,都是不能匹配的事實。就算晴嵐是個奇蹟,我並不是,我抵禦不了克金之火,超越不了五行制約。他也並非全能,跟我在一起,他靈力中的渾沌面一直在微妙變化。五行缺一,強與相剋的融合,負面終是大於了正面。他越是接觸我,被我的靈力攪亂了自身平衡,火性增強,帶給我的傷創就越深。
這是始於天性的矛盾,他企圖攻克,延遲一時,不是化解。到後來,即使弱水也不能熄滅侵入我體內的炎火,所有的法術都失了效。他的實驗失敗了,以金抵火,結局是註定的。
離開巽宮前,我的身軀幾乎完全崩潰。碎裂的血肉凝作金屬,割傷他的時候流出的不是血,是更加熾焚的烈火。他在烈火中暴躁,對我咆哮怒吼,瘋如狂魔。他撕碎了我的胸膛,把那些凝固的金屬全都燒為沸氣。那一刻,我以為自己會死。他沒殺我,扯斷勒住我咽喉的靈索,叫我滾出上善城。
滾。
他口中最後對我說的,是這樣一個字。
自始至終,我從未了解他。我懷疑,他只把我當作了另一頭難馴的魔獸。
十年,我把自己關在這裡,活得如同行屍走肉。每當我看見胸口的傷疤,彷彿又讓自己死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