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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的像朋友,儘管差了幾歲,但她只要在我面前脫掉她老幹部的皮,就越發像個小孩。我陪她做過去她最愛做的事。她喜歡的、北方的春末夏初、天不夠熱也不冷,那時候北京的天空還是湛藍著,一眼望過去只有一兩片白雲,看得人心情舒暢。她週六下午的時候來,打兩個小時的球,坐在地上喝汽水,天擦黑的繞著球場散步,走走停停,不打球也要看看,再評頭論足一般,說得最多的大概是“州揚打球真不錯。”總是絕不了她想撮合我們的心。終於,在她第十一次在我面前提起鄭州揚時,我打斷了她。

“我還喜歡陸江,我喜歡陸江就像你喜歡清涵姐一樣,沒什麼不同。也沒辦法移情別戀。”

陳清涵是她的軟肋,果然,從那以後,她再沒有對我提起過鄭州揚。

天黑的時候,籃球場的燈剛剛亮起,陸以安就要回去。因為陳清涵每個週五回她的家去,週六晚上回來。然我許久未見她,自從陸以安常常一個周或者兩個週一次的約我打球,我就很少去她們的小窩。

我心裡還是懷著對陳清涵的內疚,我害怕她的眼睛,害怕與她獨處。能一週兩週見一次陸以安,也就夠了。我可以去做很多別的事情,暫時不那麼的想念她。陸以安說,無論我們多麼愛一個人,都要為她為自己變得更好,我努力著,儘管,很多時候,我什麼事也做不了。

這孤獨一人的愛,如病深入骨髓,也只怕快要病入膏肓。

那年暑假我沒有回家,我愛北方的夏天,盛夏的晚上涼風習習,哪怕夜晚裡有許多蚊子,□□在外的胳膊腿上常被叮許多的包。但我習慣這裡,習慣週期性的與陸以安過一個下午,或者在更加炎熱的時候,我們一起過一個早上,可以看著陽光初初升起,慢慢的可以聽陸以安說一些心裡話,我正在走近她,一步一步、不敢走太遠,怕回來見她變了模樣。且我習慣的週期,不能那麼長,否則我回扣爛我發癢的心臟。而況,我需要慢慢學著獨立一點,在我快要二十歲的時候,從我好像愛上一個女人開始,我需要變得勇敢、獨立。儘管我那時候並未想象作為一個同性戀者未來可能會有些糟糕,但一直這樣喜歡陸以安下去,喜歡久了,總會有人想要來剝奪我這愛的自由權利。所以,更勇敢一些吧。

我大一開始實習,去的地方是一間陸以安推薦的小雜誌社,她所在的地方,並不打算招大一實習生,不過這已經夠了,我也變成和陸以安一樣,只有雙休的人,這樣,我一停下了,就有可能遇到她。

我的父母與陸以安的父母不同,儘管他們會想我、會擔心、但依然支援我獨立的生活,包括金錢的支援,所以我過得並不苦。但以前的陸以安不一樣,大學期間她從來沒有獲得過一次停留在外面的假期,李阿姨總會用各種眼淚征服她,直到她妥協、願意過她希望她過的生活。最後一次的時候,李阿姨也哭過,但陸以安堅持了一次,毅然決然留在北京,和陳清涵一起,在她們陳舊的兩居室的公寓房裡幸福的生活。

我羨慕她的幸福,有時候也嫉妒她的幸福,這一切都與我無甚關係,我本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倒也不說是照溝渠,但至少那月光,分毫不往我身上移動。我在,深深愛戀陸以安的時候,整個人,就是在一片黑暗中的,在這愛情裡,我可以看見陽光、可以看見月光、可以看見一切的光,只是,這一切無顧我深情眸視,不予我分毫。

當然,我以為我也是幸福的,無論得到、得不到、但我心心念唸的,就一直在我的身前,我眼前,我們毫無顧忌的相視而笑著,我們偶爾以彼為伴,至少是朋友,直到八月末。

那年八月末。八月末、某一天。

在我快要二十歲的時候。那天和往常沒什麼兩樣,一個陽光明媚的週六,那晚上陳清涵回家,要呆整整一週才回來。我同陸以安約了去酒吧,從在雜誌社開始,我慢慢學會喝一點酒,偶爾也會和陸以安約去後海,只點一杯酒,坐大半晚上。那裡有一個女生總唱梅豔芳的歌,每週雙日在那駐唱,我們每次坐在靠牆角的地方,那女孩披散的法,擋住了臉,看不清樣子,她總穿淺色套頭雪紡和深紫色長裙,在臺上、燈光微暗,看起來別有韻味。陸以安喜歡她,她常說她的聲音又三分像梅姐,也僅僅三分就夠了。

她撐著下巴看她,有些痴迷的樣子。陳清涵不在的時候,她就拉著我去,但從來不上前搭訕,甚至連人家名字也不知道,美名其曰自己名草有主。但我看她的樣子,總帶了幾分心虛,所以、才每次必叫上我吧。

她總不能常約一個人夜晚去酒吧,無論男女。想至此,我有幾分心酸,但又有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