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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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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樣一來,真就觸犯了周家婆婆向來喜歡兒子不喜歡媳婦的那根敏感的神經,於是,婆婆一早就來事了“哎,珍兒,你這樣可不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娘沒有教過你嗎?”

“哦,媽,你有什麼事嗎?”順珍一骨碌爬起來,睡眼朦朧的問道。

“好啊,你個該死的懶貨,還不起來做早飯,吃打死,天天有現成的吃嗎”,婆婆一大早就在兒媳房門前咆哮起來。

一看大事不妙,小周連忙起來打圓場,“別吵、別吵,媽你盡添亂,那些事都是我自願做的”。

作為兒子能做到這樣就已經很不錯了,作為母親又夫復何求,有子如此善莫大焉。俗話說,“三個女人一臺戲”。在農村,一旦自己的兒子娶了媳婦,家裡就算是有兩個以上女人——婆婆和媳婦。再加上愛多事的小姑子,由於女人閒功夫多,就生出許多事端來。家事如國事,過分民主只會造成混亂。男人不善內務,女人當仁不讓,婆婆和媳婦都可能成為內庭之首,但一山容不得二虎,如果男人根本不善斡旋或是表現軟弱,往往擁有一個強大的母親和一個強大的媳婦。遇到矛盾,他只會龜縮,讓婆婆和媳婦完成“高峰對決。後果可想而知。不少婚姻問題研究者認為:成年之後,丈夫和妻子應該是家庭的核心,在充分尊重其他家庭成員的前提下,核心成員應該有更大的決定權。由此看來,男人所起的作用非同尋常,他絕不能成為婆媳關係緊張的幫兇。

小周是家裡的男丁。從小就嬌生慣養,家裡人像是撿了寶似的捧著。可自從出外打工之後,由於經受生活的歷練多了,人也就改變了很多。他學會了寬容,學會了做家務活,學會了處理人際關係,尤其說是結婚以後,他的做派和行為,簡直就判若兩人,他在媳婦和母親之間周旋。媳婦是自己千辛萬苦從遠隔千里之外接來的,當然要哄,母親則是生養自己的最親的人,雖然脾氣有的古怪,但是良心還是好的,因此說兒子是連線母親和媳婦的紐帶。所以,如果兒子情商高一點,一定會在婆媳關係的處理上發揮重要作用。事實上,公平雖然重要,但用情更重要。如果兒子不懂得這一點,往往讓婆媳關係更加緊張。事實上,一個家庭的家教如何?都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兒子的身上。兒子在婆媳關係中,既要做到公平待人,更要有情有義,關鍵還在於自身的智性和素養,特別自己的特殊角色來進行協調。往往兒子的一句話既是調味品又是催化劑。

看到兒子起來說話了,周媽急忙偃旗息鼓,他知道兒子講的話便是金科玉律,不然的話她會吃不了兜住著走。小周的一句“是我自願做的”,既撫平了媳婦心中即將爆發的怨恨情緒,又寬慰了母親心痛兒子的良苦用心。

周媽晚年得子,對兒子的溺愛可見一斑,聽人說小周十歲那年,家裡人都在忙雙搶【搶收、搶種】,小周硬是要家裡買輛腳踏車,不然的話就在田裡打滾,好說歹說都不管用,家裡人只好放下農活不幹,跑到鎮供銷社背了輛腳踏車回來。

人的性格形成有後天環境因素的影響,也與遺傳基因的傳承有關是與生俱來的。周媽痛愛兒子,理應也喜歡媳婦,愛屋及烏是至理名言,可在她這兒就是不好使。媳婦是外姓人,就像穿衣服一樣不喜歡可以換。大不了就離婚唄。

做婆婆的做到了這個份上,也是夠可以的了。他為了不讓兒子成為家的奴僕。不受媳婦拖累。竟然違背良心說出,老婆不重要,老婆離了可以再娶的話來。試想想,做母親的說出這句話,兒子情何以堪?是聽你的,還是不聽你的?也許只有那種本身就想離婚的沒有責任心的男人,正好可以借母親之名“殺”妻了。但無論成功不成功,顯然是把婆媳戰爭提升到了另一個高度了。表面上這句話儘管有點道理,但是稍作思考,卻是十足的混賬話。難不成兒子娶媳婦是替你這個做媽的所娶?真正聰明的母親應該明白,母親再好,母愛再深厚再偉大,但終將是抵不過婚姻的重量,這是普遍的必然,更應該是為人母應該認清和所期望的。兒子夫妻恩愛,其實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是勝過千萬種孝心的。你的兒子是什麼樣的人你不清楚嗎?結婚前你的兒子就是一個十足的小混混,何曾有過片刻消停,結婚後你的兒子不斷順妻而且孝敬父母,就是為妻子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也是無可厚非的啊。

在這裡,我想試問一下週媽,你姓什麼,你是誰?設身處地想一想,你是怎麼走過來的,雖說多年媳婦熬成婆不容易,但是你在這一過程中可還是一帆風順的啊,你可受到過如此不公平的待遇。

因此家是不能隨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