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超過五張!”
齊潔和陸凡聞言,齊齊點頭。
…… ……
年後重新開工。大家還是多少又花了一點時間,才逐漸找回了年前的那種無比合拍的感覺,就連年前逆天到不行不行的何潤卿,也是恢復了好幾天。才逐漸進入狀態。
只是。專輯的錄製沒問題,齊潔那一頭的發行談判,卻是一步一個坎兒。
自年後開過發行會議之後,齊潔就帶著陸凡,還有結束了年假之後回來上班的幾個年輕人,開始了跟國內六七家唱片公司的談判。
可是結果,卻並不如人意。
索尼唱片是國內發行做的最好的,而且謝銘遠此前也曾多次向李謙表達願意幫助李謙工作室做發行。所以齊潔理所當然的先跟索尼談。
結果,大家費盡力氣談了好幾天。對方卻鐵了心地咬死了500萬張以內只給19個點的分成,一點都不肯再加了。至於簽約的專輯數量,對方也堅持要求最少四張一簽,至於李謙想要的那種兩張一簽,對方一開場就擺明了態度:如果只籤兩張,那就不要談了!
於是,談判暫時擱置,齊潔轉而找上華歌唱片。
結果,華歌唱片的報價更狠,600萬張以內,只給18個點,而即便是600萬張以上,也只是以一百萬張為一個基數,銷量每多一百萬張,只給增加一個點!至於簽約數量,對方倒是有些鬆口,同意一次只籤三章的代理發行協議。但是,卻要求這三張之中必須有兩張是廖遼的專輯——也就是說,何潤卿只有一張。
最後,又是好幾天過去,齊潔只好又帶著人轉而跟三大巨頭之中的最後一家信達唱片展開談判,然後,信達果然給出了比索尼和華歌都要略好的條件。
可即便如此,22個點,似乎也已經是他們能夠接受的底線了!
當然,面對齊潔提出的連趙信夫工作室都能拿25%的事情,對方給出的說法是,咱們先簽五張,五張過後,如果大家都合作愉快,而且也都能賺到錢,那接下來當然好談,只要你們的銷售資料不比趙信夫差,那當然也可以給你們25個點!
對此,齊潔只能無語。
是的,誰心裡都明白,當廖遼加李謙,那幾乎就是好作品、好專輯和大牛銷量的保證,可即便如此,人家只需要一句“畢竟此前沒合作過”,就直接給你擋回來了!
事實上,這個情況,是李謙和齊潔、廖遼等人,在工作室還沒開業的時候,就已經預料到了一些的——說打壓什麼的,有些過了,只是,以這些公司當家人的精明程度,別看李謙工作室手握逆天的資源,幾乎只要簽下來就會大賺,但誰都明白,一旦三家公司中有任何一家表現出某種非拿下不可的熱情,那麼毫無疑問,等在前面的就將是他們三家之間的撕逼大戰,到那個時候,只能白白便宜了穩坐釣魚臺的李謙。
簡而言之一句話:你以為你擁有李謙加廖遼的組合你就牛逼了?不可能!
所以,他們三家很默契地給出了條件近似,卻都異常苛刻的合同。
然後,齊潔又跟時代唱片談,跟亞洲唱片談……他們倒是都把條件給的比較高,其中亞洲唱片直接報價到了30個點,但他們這幾家唱片公司要求的一個共同點就是,發行費必須由李謙工作室來承擔!
好吧,即便是排除掉對方會在發行費上做手腳、導致發行費虛高的情況出現,把發行費一扣,他們給出的條件,又能比索尼和華歌、信達他們好到哪裡去?而如果再考慮到他們這些公司的發行實力本來就稍遜一籌,如果真籤給他們,到時候等唱片上市,哪怕只是低上個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這裡頭,又是多少損失?
所以,足足半個多月,齊潔把順天府這些唱片公司轉了一圈之後,找到李謙。說:“他們擺明了就是要壓咱們的,要不,咱們還是自己做發行吧。好不好?”
自己做發行,好不好?
要說好,當然好。
什麼時候上市,怎麼宣傳,都由自己完全做主,而收入也是全都收入自己囊中,自然比讓別人盤剝一道要好多了。
但要是萬一自己做發行。賣撲了呢?
別說什麼靠著廖遼的招牌還能撲?
歌手的名氣之於專輯銷量,當然是有著巨大的幫助和提升的,但牽涉到數百萬張乃至上千萬張的專輯銷量。卻絕對不是單純只憑借歌手本身的名氣就能賣出來的。
而所謂發行,也從來都不是那種每個省找個大經銷商就能賣貨的。
首先就是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