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笑眯眯地看著蘭斯說道:“如果你能夠真的追上我,讓我毫不保留地喜歡上你,那就是你考試合格的時候。現在讓我們去上課,首先要學習,如何邀請一個女孩子吃飯。”
一說到秀蘭喜歡的話題,秀蘭就開始滔滔不絕地照著自己的思路想下去:“啊,你要學的課程簡直太多了,怎麼去稱呼女孩子,如何跟女孩子逛街,怎麼討女孩子歡心……”
秀蘭看來又一次發發現了讓她興奮的新奇點子,眼睛越來越明亮,說道:“我要把你訓練成為天下第一情場高手。讓任何女孩子都逃不過你的手心。然後,我們就一起漫遊整個科南大陸,上演無數的傳奇愛情故事……”
“咦!蘭斯,你到哪裡去了……蘭斯——…”
天色將晚的時候,阿里和杜克準時的回到客棧,他們的樣子讓蘭斯和秀蘭大吃一驚。
杜克一向是最講究形象的,每天穿得整整齊齊,一身光鮮才會出門,臨出門前還要再照三遍鏡子,走在大街上,還要時時刻刻地拉直自己的袖子,撫平衣服上的褶皺,而且隨身還帶著一把梳子,隨時要把被風吹散的頭髮梳得直直地順順的。按照杜克的話說,形象是自信的根源。
但是杜克現在的樣子幾乎讓了蘭斯和秀蘭無法認出他,他那昂貴的外套,上面沾滿油漬汙垢,還被撕開了幾條,看起來更象一個乞丐袍,他的頭髮凌亂無比,披散在肩上,象個鬼一樣。更可笑的是,他的鞋子竟然丟了一隻,就這樣一瘸一拐地走回來。
不過,阿里也不會比他輕鬆。阿里喜歡錢和女人。阿里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最喜歡的值錢的金銀首飾,比如說戒指,精心雕琢的腰帶,護身符,帶在身上。就連他那把常用的匕首,表面上也蒙了一層金箔。用阿里的思考方式,這是富有和權勢的表現。
但是現在阿里身上卻空空如也,就連他的匕首也不翼而飛。最恐怖的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