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算的上是上乘中的上乘了,比祝枝花豔麗的長相,又高了一個層次。
身上滿滿的書卷味,將那股豔壓成了魅.....
別說原主無心戀愛了,就是她有心,萬世民這種男人,她也是看不上的呀。
她都不明白,自己的親媽怎麼會介紹這麼一個男人給自己。
直到最後的最後,她才知道,她叫的萬叔叔,萬世民的爸爸曾經是自己母親的初戀情人。
他們兩因為某些原因,沒能在一起,時隔二十多年後重逢,祝枝花為了彌補遺憾,同意了萬叔叔的說法,準備將這對兒女湊成一對。
夫妻做不成,做成親家也是不錯的。
毒
這種想法簡直是有毒。
反正祝枝花就是這樣想了,並付諸了行動,跟著魔了一樣。
可是原主天生對情愛這方面缺了根筋,她不想談戀愛,也不想結婚。
這種想法原主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但礙於很多人的眼光,她並不敢述諸於眾,更不敢跟自己的父母說。
她記得,身邊有一個鄰居姐姐,因為忙於工作,到了三十多歲都沒找物件,那些個不堪入耳的流言蜚語便朝她席捲而去。
那些好事的大媽說,莫非那姑娘是身上有什麼毛病,不然怎麼連物件都不找呢?
就是那位鄰居姐姐的家人也是著急不已,強逼著她去相親,然後嫁人。
似乎女人的幸福,便是在嫁人生子操持家庭上體現的。
那一日,原主印象格外深刻,鄰居姐姐在她結婚的當天哭的很傷心。
然後拉著她的手說道,如果可以,她並不想嫁人.....
可是誰都不理解她的心思,而她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父母至親為難。
當日,原主是不懂這位姐姐的絕望的,只是這個畫面深刻的印在了自己的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