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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瞞了下來,還常常說一些烏有之事。

它更加相信它自己的看法是對的了,因為它認為我身體上各個牲都與“野胡”

的一樣,真正趕不上它們的地方是我力氣小、速度慢、動作笨、爪子短,還有一些缺點那是跟造物毫無關係的。所以從我向它敘述的有關我們的生活、風俗和行為來看,它發現我們的性情也跟“野胡”的相近似。它說,大家都知道“野胡”互相之間的仇恨要勝過它們對其它任何動物的仇恨;一般認為這是因為它們的相貌太可怕,而這種可怕的樣子,“野胡”們都只能在同類身上看到,卻看不到自身其實也同樣可怕。它因此倒開始認為我們發明衣服把身體遮蓋起來是一種可行的聰明方法,靠這一辦法,彼此之間的許多缺陷我們就看不到,要不然我們真還難以忍受。可是它現在發現,它以前完全錯了,它們國內這些言生之間的種種不和,原因和我們的都一樣,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樣。它說,如果把夠五十隻“野胡”吃的食物扔到五隻“野胡”中間,它們就不會本本份份地吃;每隻“野胡”都迫不及待地要想獨佔全部,這樣它們就會扭打起來。所以,它們在室外吃東西的時候,通常還得派一名僕人站在一旁監視;關在屋裡的那些則必須用繩子拴住,彼此隔開。如果有一頭母牛因年老或者意外事故死了,“慧駰”還沒來得及把它弄給自己的“野胡”吃,附近的“野胡”便已經成群的來爭奪了,這樣就會像我描述的那樣引來一場戰爭,雙方被瓜子抓得一塌糊塗,不過因為它們沒有我們發明的那種方便的殺人武器,倒是很難得會互相殘殺。有時候,附近幾處的“野胡”沒有任何明顯的原因也會這樣大打一場;一個地區的“野胡”瞅準一切機會,趁另一個地區的“野胡”還沒有準備好,就向對方發起突然襲擊。要是他們發現偷襲計劃失敗,就跑回家去,敵人沒有了,就進行一場我所說的那種內戰。

在它的國家某些地方的田野裡,有不同顏色、閃閃發光的石頭,“野胡”們極其喜愛;有時這些石頭的一部分就在土裡埋著,它們就會整天整天地用爪子去把石頭挖出來,然後運回去一堆堆地藏在自己的窩裡,可是一面藏一面還要十分小心地四下裡張望,生怕夥伴們會發現它們的寶貝。我的主人說,它始終都不明白它們怎麼會有這麼一種違反天性的慾望,這些石頭對“野胡”又有什麼用處。但是它現在相信,這也許是由於我所說的人類的那種貪婪的習性。它說它曾經做過一次試驗,曾悄悄地將它的一隻“野胡”埋藏在某處的一堆這樣的石頭搬走。那利慾薰心的畜生見它的寶貝丟了,就放聲哀號起來,弄得所有的“野胡”都跑到這地方來。它在那裡慘叫著,對別的“野胡”又是撕又是咬,這之後便日見消瘦,不吃不睡也不幹活。這時主人就命一個僕人私下裡將這些石頭運口原來的坑裡並照原樣埋好。它的這隻“野胡”發現後,精神立刻就恢復,脾氣也變好了。只是越發小心將石頭埋到了另一個更安全的地方。從此以後這畜生一直十分聽話。

我的主人還告訴我,我自己也看出來了,在像這種閃閃發光的石頭很多很多的田地裡,由於領近的“野胡”不斷來入侵,往往會發生最激烈、最頻繁的戰爭。

它說,兩隻“野胡”在地裡發現了這樣的一塊石頭,正在為此相爭不下的時候,第三者佔了便宜將石頭拿走了,這樣的事也是常有的。我的主人偏要認為這跟我們在法庭上打官司有點相似,我則覺得我們最好還是不要讓它矇在鼓裡,因為它提到的那種裁決的方法比起我們的許多法律來要公平得多;在它們那裡,原告和被告除丟了它們爭奪的那塊石頭外,並沒有別的損失,可在我們的衡平法庭上,不把原告和被告整得一無所有,法庭是決不會結案的。

我的主人繼續往下講,它說,“野胡”最叫人厭惡的是它們那好壞都不分的食慾,無論碰到什麼,草也好,根也好,漿果也好,腐爛的獸肉也好,或者亂七八糟全都混在一起的東西也好,它們統統吞吃下去。它們還有一種怪脾氣,家裡給它們準備的好好的食物放著不吃,卻喜歡從老遠的地方去偷或者搶。弄來的東西如果一時吃不完,它們還是吃,直吃到肚子要炸。這之後造物會指引它們去吃一種草根,吃下去子肚子就會拉得乾乾淨淨。

還有一種草根,汁很多,可是比較稀罕,不容易找到:“野胡”們找起這種草根來勁頭很大,一找到就興味盎然地吮吸一陣。這咱草根在它們身上產生的作用與我們喝酒產生的作用非常相似。它們一會兒摟摟抱抱,一會兒又廝打起來;它們嚎叫,獰笑,喋喋不休,發暈,打滾,最後在爛泥地裡酣然睡去。

在這個國家裡,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