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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部分

請的,據說此人最善於幫社團的兄弟洗脫罪名,也最擅長打理綁架勒索之類的案子。因此李泰龍也對這位律師滿懷信心,他相信有向華強出面維護他,就算並非無罪釋放,也必定可以獲得輕判或者緩刑。

黑道律師滔滔雄辯,他列舉三項法律依據,替李泰龍辯護。

他向法官陳詞說:“首先被告人李泰龍原為凱撒皇宮娛樂城公司保安人員。負責娛樂城的大小安全防務工作,前段日子還因為有人在娛樂城鬧事而引起糾紛,由此可以看出,對他不滿的人大有人在,據他本人報道說,那把黑星手槍本來是他偶然間在洗手間撿到,準備交到警署備案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並不構成藏械,持械罪名。其次,當事人亦非向原告借錢,而是向公司借支薪金,他籤的收據,是寫給公司而並非寫給原告本人。最後,當時被告並非向原告提出借錢的數目,而是原告主動問他需要多少,這便不能稱之為勒索案。”

辯護律師結案陳辭道:“綜合以上所述,因此本律師確信,被告當時是因一時衝動,犯了不當的行為,以不正當的手法取得正當的金錢,這種行為本身有違法律,但其本意並非犯法,亦並無預謀,本律師認為,被告的法律責任,是企圖以不正當手段,去取得正當金錢,可視之為民事上的錢債糾紛。望法官大人酌情處理,從輕判決,謝謝!”

辯護律師的雄辯,很有說服力,法庭的七分因而也輕鬆了點。

這時法官向被告李泰龍直接發詢,問道:“假如法庭接受你的辯護律師所陳,你是否願意退還及賠償原告的金錢損失?”

李泰龍深知向華強口硬心軟,已在暗中替他打點一切,自然立刻回答法官道:“我願意賠償原告的金錢損失,求法官大人輕判。”

法官微微一笑道:“是否輕判,一切待法律裁決,當然也看原告是否撤銷對你的刑事起訴。”

不久法官宣佈退庭,第一日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