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快樂的,儘管我不能愛天龍,但是,他的身體內,已流著我的血,我已是他身體的一部分。
芝芝突然到訪,她給我一張5萬元的支票,聲言是我賣血的酬勞。她的話刺痛了我的心。但是我不能告訴她,輸血給天龍,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愛。我拒絕要她的錢。
芝芝結果把支票帶走。但是,她要我承認已收下支票,她好陰險。
很想告訴天龍,我沒有要她的支票。但還未開口,就忍住了,我不想為了我的清白,而影響天龍和芝芝的感情。
芝芝去了日本整容。天龍放大假。這10天裡我們天天在一起,我很快樂,很滿足,很幸福。
芝芝回來了,她罵我不要臉,要我發誓和天龍斷絕來往,還親自打電話給羅拔,迫我和他談戀愛。她這個人,怎麼這樣野蠻?
最近,天鳳老是逃避我,我懷疑自己做錯事。今天送筆記到趙家,才知道天龍汽車失事,斷了腿,在醫院留醫。
我嚇得魂飛魄散,連忙趕去醫院。
天龍的腿殘廢了,他不能動。我很想留下來侍候他。但是,他不歡迎我,他怕芝芝看見我會不高興。
不過我還是天天去看天龍。
今天我很生氣,有生以來第一次這樣激動。芝芝竟然帶了華倫來,說了很難聽的話,又把天龍送給她的訂婚戒指扔下,並宣佈和華倫訂婚。我看得出,天龍很傷心……
人,怎能這樣無情?芝芝以前那樣愛天龍,怎麼天龍一旦殘廢了,她就拋棄他,移情別戀?我懷疑芝芝根本從未愛過天龍!
我真想摑她一個巴掌,可惜,我活了20年,還未學會打人。
我們幾個人在開會,張醫生認為天龍毫無進展,想用刺激的方法,希望他的腿會有轉機。趙伯母反對,我極力贊成,天鳳把我拉過一邊,警告我,她說:如果天龍身體康復,他就不會要我。我笑著告訴天鳳,我早已想到這一點,我並且告訴她愛不是佔有,是施予,只要天龍康復。我願意犧牲我自己!
雙手把天龍送回給芝芝。因為天龍幸福。就等於我幸福。
果然,天龍康復了。我功成身退,我不再去醫院,重新上學,我本來就希望自己能夠做一個博士,專家,又何必為兒女私情,放棄學業?那太不值得,對嗎?
奇怪,趙家的司機來接我下課,天龍坐在汽車裡,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替我重新戴上訂婚戒指,我知道他仍然要我,我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