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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去喝一杯?我請。”

“算了吧,把你的銅幣都留在兜裡,我要回家吃我老婆燉的羊雜碎湯了,否則那個婆娘又會在我耳旁唸叨一晚上的。”威爾漢伸個懶腰,簡單活動了下身體:“不如你去我家吧,反正也就我和我老伴兩個人,她燉的羊雜還是很不錯的,裡面的羊肚味道最棒。你要是覺得空手不好,就帶瓶酒,這樣我們就能一起喝一杯,而我老伴也不會好意思管我的。”

“算了吧,我可不喜歡吃內臟,那東西還是留著你自己享受吧。”唐納德揮了揮手,轉身向鎮裡的酒吧走去。

“真是的,不懂得欣賞美食。”老威爾漢在他身後嘀咕了一句……

塔倫鎮有很多酒館,但只有一個酒館才被成為真正的酒館,其他的只能被稱作買酒的餐館而已,這個酒館就是‘白嫩羔羊’。

唐納德推開‘白嫩羔羊’的大門,雖然這個時段還不是人最多的時候,但酒館內的大部分座位仍舊已經坐滿。各種談話、尖叫、大笑聲不絕於耳,這些聲音往往是粗魯的,夾雜著各種辱罵和下流段子,不過唐納德對此並不在意。

‘白嫩羔羊’是一個冒險者風格的酒館,長醉不醒的酒鬼、穿著暴露的女服務生(兼職妓-女)、以及不停吹噓自己經歷的冒險者們,組成了一副喧囂雜亂的畫面,這就是‘白嫩羔羊’的全部。

酒館老闆埃爾頓一如既往的站在櫃檯內,抽著一隻用上好的石楠根做成的菸斗,他的身軀十分富態,當你看到他的第一眼,精明、油腔滑調、善於恭維等詞彙就會從你的腦海中浮現,這些正是對他很好的寫照,也是大部分商人最好的寫照。

煙霧在他的周圍瀰漫著,給酒館內原本氣味就很複雜的空氣中又增添了一些新的元素。他看到唐納德從大門進來後,隨手從櫃檯內拿起一個橡木酒杯,給唐納德接了滿滿的一杯黑麥啤酒。

埃爾頓是外地人,酒館裡的大部分人都是外地人,不論是客人還是服務員。‘白嫩羔羊’成立之初,受到了塔倫鎮當地人極大的抵制,原因就是這裡聚集的人太過雜亂,對周圍的環境治安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服務員穿著也過於暴露,會對鎮裡年輕男孩子的成長極為不利。不過塔倫男爵仍舊力排眾議,讓酒館保留了下來,原因很簡單,埃爾頓能給男爵上交不菲的稅金,而且塔倫鎮需要‘白嫩羔羊’的存在。

在唐納德看來,將這些路過的冒險者集中起來反而容易管理些,難道沒有這個酒館的存在,這些冒險者就會消失不成?開玩笑,只要迷霧森林仍舊存在在那裡一天,只要森林內仍舊有各種能夠變成黃橙橙金幣的事物產出,只要總有人在那裡走了狗屎運一夜暴富,就仍舊會有源源不斷的冒險者經由塔倫鎮,去往那個總讓他們認為自己會是主角的地方,這無法避免。

既然這樣,讓他們都聚在這個喧鬧的酒館內總比讓這幫玩命之徒散到小鎮各處來的強吧。更何況唐納德本人其實很喜歡這裡的氛圍,這裡總能讓他回憶起年輕時冒險的經歷,那段讓他刻骨銘心的經歷。

現在的唐納德已經人進中年,比他能夠獨立殺雞時父親的年齡還大一些。他沒有娶妻,也不想娶妻,因為他的心裡總有一個女人的影子揮之不去,那個女人給他留下了太多的烙痕,在他喝的酩酊大醉的夢裡,在無意識吐出的夢囈中,在身旁妓-女柔軟卻感受不到溫暖的軀體上,烙痕總在不時的閃現出來,並且越來越深。

人生就是這樣充滿了各樣的殘缺,有些人註定無緣在一起。

現在,唐納德只想把剩下的人生都奉獻給這個他熱愛的小鎮,畢竟他是騎士,效忠了塔倫家族。那句話怎麼說來的?對,榮耀即吾命,雖然唐納德對這句話有些瞧不上,感覺它有點,嗯,做作,但不否認,它說的很準確,這就是騎士的宿命。

騎士拿起酒杯,橡木做的杯子入手有些沉,當然裡面的啤酒佔了大部分重量。酒杯的做工比較精細,深棕色的杯體被箍的很好,上面還刻了簡單的文字,那是用花體字書寫的酒館的名字--‘白嫩羔羊’。

騎士將酒杯遞到嘴邊,輕輕的抿了一口,然後將杯裡的啤酒一飲而盡。

第七十九章 蜜蜂和花朵

“今天想吃點什麼,騎士先生?”埃爾頓隨口問道,他拿起唐納德面前的空酒杯,又將杯子倒滿,棕褐色的液體在杯中盪漾,和酒杯的顏色很是相近,杯口上覆蓋著一層薄薄的泡沫,泡沫不斷破裂,將黑麥啤酒特有的氣味散佈到空氣之中。

“有什麼特別的東西麼?你這裡的食物太單調了。”唐納德搖了搖頭說道:“不是蒜泥煎豬肉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