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仍是古老的傳統制度;回溯十六世紀激起倭寇事件的“市舶司”,對“洋行”就可有一個概念。不過市舶司是政府經營,洋行是商人經營。
上世紀(十八)一七五九年,中國清政府頒佈了一項對西洋商人的管制條例,有下列重要規定:
一 夷商每年五月到十月,才可到廣州貿易,過期就要回國或回澳門。
二 夷商在貿易期間,必須住在商館之內,不準攜帶武器,不準僱用中國僕婦。
三 夷婦不準進廣州。
四 在貿易期間,夷商每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才可到公園遊玩。
五 夷商不準坐轎。
六 夷商不準直接晉見中國官員,有所請求時,應寫妥呈文請洋行代轉。
七 夷商不準到街上購買東西,不準探聽物價,不準買中國書籍。
這個條例顯示出自十四世紀到本世紀(十九)約五百年之久,中國對西洋的畸形觀念,和商業上的畸形關係。
三 英國勢力的東進
所謂畸形觀念和關係,這是二十世紀的觀點,在當時的中國,卻認為十分正常。
西洋自上世紀(十八)發生工業革命,帝國主義條件成熟,通商貿易成為各國的主要生存條件。各國在中國的商業,英國迅速地超過葡萄牙而居第一位,所以對中國跟西洋各國間的畸形狀態,不能滿意。上世紀(十八)一七九三年,英國派遣馬甘尼率領一個六百餘人龐大的使節團,攜帶價值高達一萬三千英元(鎊)鉅額的禮物,前來北京,希望跟中國達成下列協議,建立充份的外交關係:
一 英國派遣駐中國使節。
二 准許英國在舟山、天津貿易,並仿效澳門先例,在舟山附近,指定一個小島,居留商,人和存放貨物。
三 允許駐在澳門的英國商人,居住廣州。
四 請對英國商品在內河運送時,免稅或減稅。
馬甘尼的使節團到達天津後,中國清政府的官員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一面“英(口吉)(口利)貢使”的旗幟,插到他們的船隻上,宣稱馬甘尼前來朝賀皇帝弘曆的八十壽誕,其實弘曆的八十壽誕,於三年前(一七九○)已經過去了。
英國的國力在上世紀(十八)已夠強大,所以英國人的膝蓋也就比從前尊貴。馬甘尼到北京後,拒絕雙膝跪地,認為如果跪地,就等於承認英國是中國的受保護國——藩屬。馬甘尼的堅決態度,對中國皇帝的傳統權威,是一種挑戰。不過弘曆的虛榮心不願這場晉見告吹,因為還沒有從萬里外那麼遙控遠地方來過的貢使,所以特別准許馬甘尼用覲見英王時一膝下跪的禮節。但對馬甘尼所提出的要求,卻全部拒絕。弘曆的目的只在滿足自己的大頭症,不在為一個番邦解決問題。為此,他特地向英王頒發了兩件詔書,說明中國不能答應他的請求的理由。
第一件詔書上說:
告訴國王:你遠隔重洋,傾心中華文化,特派使節,恭恭敬敬,捧著表章,航海前來,叩祝我的萬壽。我披閱奏章,見你詞意懇切,足以證明你恭順的誠意,深為嘉許。你表奏上請求派你國一人居駐天朝,照管你國買賣一節,跟天朝的體制不合,絕對不可。西洋國家很多,非只你一國,如果都請求派人留居北京,豈能一一準許。又豈能因你一國的請求,而破壞天朝制度。天朝託有四海,對奇珍異寶,並不重視,你此次進貢各物,念你誠心遠道呈獻,我已下令,命有關部門收納。其實天朝的恩德和武威,普及天下,萬國來朝,任何貴重的東西,應有盡有,這是你的使節親眼看見的,所以不需要你國貨物,特此詳細示知。
第二件詔書上說:
告訴國王:昨日你的使節,又以你國貿易之事,呈請大臣轉奏,無一不是要求變更以前所定的制度,不便批准。自來西洋各國,跟你國夷商,來天朝貿易,都住在澳門。天朝物產豐富,無所不有,根本不需要跟外夷互通有無。只因天朝所產茶葉、瓷器、絲巾,是西洋各國所沒有的必需品,所以特別開恩憐恤,準你們在澳門開設洋行。而今你國使節在原規定之外,多作妄求,懇請在舟山、天津登岸貿易,此事不能允許。又懇請在舟山附近,指定一小島存貨,此事尤不可行。又請撥給廣州城附近一處地方,居住你國夷商,自應遵照往例,仍在澳門居住。又稱英吉利夷商要求免稅減稅,查夷商貿易,往來納稅,都有一定規章,自應遵照舊章辦理。至於你國所奉的天主教,天朝自開闢以來,聖帝明王,教化四方,中華與夷狄之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