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鐘之後,牧寒滿意的看著手裡的違約合同,來到導演面前,道:“錢到手了,這合同也得簽字按手印吧?”
導演點點頭:“小夥子不錯,很配合嗎?以後你女朋友要是想拍戲可以找我!”
內心接上一句:看老子不把你綠成王八!
看著導演在上面簽字,按手印,牧寒也沒閒著,拿出手機將這一幕錄了下來,口裡還說著:“這個得錄下來,第一次叫違約金,值得發朋友圈紀念一下!”
等導演簽完字後,牧寒笑了。 “拿了我的錢,罵了我的朋友,你以為事情真的那麼簡單?不是說報J了嗎?怎麼還沒來?之前空口白話,我還拿你沒辦法,現在違約金交了,事情已經成了既定事實
!你要求我朋友脫光衣服,我懷疑你參與拍攝某種小孩子不該看的東西,所以呢,我覺得還是等警察來了,咱們好好談談!”
導演一愣,頓時冷笑道:“呵呵,有本事你報啊!”
導演小人得志,見錢眼開的樣子還真可憐,牧寒雖然不懂法律,但是法制新聞還是看過的,這種事情如果沒有合約一類的東西,等於空口無憑,沒有確切證據。
真要報警,一點用沒有,最後自己還是得付違約金!
這就是為什麼來拍戲之前要籤合同,還要加上一句所有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其實這就是霸王合同!
你簽了才能拍,不籤就沒資格,但是為了拍戲,你不籤也得籤,沒有商討的餘地,除非你是超級大明星,就連一般的,有點名氣的明星都沒辦法!
如果是前世,丫丫自然有這個資格,但是現在,只能老老實實的吃啞巴虧。
可是現在就不一樣了,你合同在霸道,也得遵守法律,拍攝國內不允許拍攝的東西,所有合同都沒有用! 姓劉的導演還沉浸在六百萬的喜悅當中,卻不知自己已經麻煩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