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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幻的氣泡……

他媽的,真的要死了這回……

我想起來……林立,你他媽的搶了我的女人……

林立和年華是從高中就認識的好友,後來考上了同一所大學。林立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但年華本就不是個能老實待著的人,沒有安分幾天便一頭扎進了聲色犬馬的灰色地帶,夜夜笙歌不亦樂乎。有一次年華從一個夜總會里救出一個被逼坐檯的女孩子,卻因為身手了得被那裡的大老闆看上,硬是收了當小弟。年華其實也不願意,只是形勢比人強,當小弟就有肉吃,不當小弟就要被追殺。傻瓜也知道要選哪一個。

林立知道以後,卻和年華翻了臉。

林立把話說得很絕,除非年華脫離那種犯罪的黑社會組織,否則兩人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年華氣得七竅生煙。想他林立自以為是社會棟樑未來精英整天板著一個死人臉站在道德制高點評判這個評判那個,也不想想他現在怎麼可能脫離得了。要脫離那就是死路一條。本來還想找他商量商量看看有什麼辦法出路,如今他無論如何拉不下臉來對著那張人模狗樣的臉解釋自己的窘境。年華也不知是要和誰賭氣,索性什麼都不想了,好好地當他的小弟混他的黑社會。從此竟然真的和林立形同陌路。

年華救下的那個女孩叫楊小月。楊小月家裡是單親家庭,只有一個嗜賭成性的父親。這一次就是她爸爸為了還賭債才把楊小月弄到這夜總會里當小姐。年華一向正義感過剩,遇見這樣的事自然不能不管。跑到楊小月家裡把她爸教訓了一通。楊小月對年華這個救命恩人自然感激不盡,不管從哪方面看,接下來兩人都是順理成章地成了一對戀人。

年華自認為自己對女朋友算不錯的了。同居之後吃的穿的哪一樣不是好好地供著。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楊小月竟然會跟別的男人勾搭上。這個男人要是別人就還算了,最讓他不爽的是,這個男人居然就是林立。

“對不起。”楊小月哭得梨花戴雨地向他道歉,穿著他為她新買的裙子跪在他腳邊,“對不起。我知道你對我好。可是,我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小的時候我爸就總是為了賭債到處欠高利貸,每天都要擔驚受怕,怕那些人到家裡來討債。我不想再過那種生活。年華,你是個好男人。可是我只想要一個平凡的家庭。我的丈夫每天朝九晚五地上下班,我不用為他擔心受怕,怕他哪一天被別人打死在街頭再也回不了家。”

年華懵懵懂懂地聽著。楊小月跪在他腳邊拉著他的褲腿低聲地哭泣。林立站在一邊,仍是擺著一張萬年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