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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錢。

“你知道對於翻譯來說,什麼是更有吸引力的嗎?”老闆啟發她,“最好是能翻一本書,出版了,稿費才會比較豐厚。”

翻一本書?簡單想都沒想過,的確很有吸引力。

“一般人很少有翻書的機會,”老闆說,“但是我和設計行業的媒體有一些關係往來,我可以得到翻書的機會。我們可以合作。”

話說到這裡,簡單已經明白了。老闆的意思是,在這裡工作,他可以給她翻書的機會。

面試就這樣結束了。

最後結尾的時候,關於上崗時間,老闆只說了這樣幾個字:“As soon as possible(越快越好)。”

雖然工資並沒要太高,少要了300,但是心裡說不出的高興,她被這個新工作吸引了。

易暉也說:“你至少可以要個3500的,老闆已經想要你了,你要3500並不過分,如果他覺得高了,他會跟你談的。但如果你要3200,他反而可能還想跟你打折打到3000。”

是啊,不過還好老闆完全滿足了她自己說出的數字,沒再打折。是不是3200真的很便宜啊?不過也可能老闆是想盡量滿足,好讓她安心過來。

簡單被這份工作吸引的原因有三:

1。 她太想離開GL了——她想用跳槽來告訴他們,“你們給我加這點錢,我可以另外找更好的工作”。

2。 NU設計公司的別緻裝修和與眾不同的工作環境對她很有吸引力。

3。 老闆看上去不錯。

4。 老闆提到的“翻書”,魅力指數陡升。

Subtotal

小結

1。 其實人可以不要侷限於自己的專業,會的東西越多,就越有競爭力。但如果工作內容讓自己把專業完全丟掉,也要慎重考慮。

2。 讓新公司知道上一家公司給你的加薪幅度很小也是不明智的。總的來說,不要把上一家公司的缺點暴露給新公司,一方面讓他們懷疑你的人品,疑心你將來會不會也說他們的壞話,一方面對你自己談薪資和福利有害無益。

3。 如果你明顯感覺面試官已經打算錄用你了,不要太羞於要“工資”,只要是一個合理的數字,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面試官覺得你要高了,會跟你談的,會說“你的薪資要求還可以再談的嗎”。這就跟買賣一樣,賣家說出一個售價之後,買家會想再還個價。同樣,求職者說出一個薪資要求之後,面試官同樣也可能會在提出的薪資要求基礎上再打折或還價。

第十八章 閃電離職(1)

由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