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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

有空戰打。準備採取誘敵深入的辦法,就是在敵人進行偵察活動的小批飛

機飛臨大陸邊沿時,故意不急於攔截它,有意識地放它進來,放它進來幾

次後,使它麻痺大意,再突然截擊。另還準備用少數轟炸機到沿海機場著

陸一、二次,敵人的雷達發現我轟炸機,很可能沉不住氣,會派偵察機進

來而抓住打它。至於放進來打,是否會把帶炸彈的敵機一起放進來,我們

以為不怕,因為只要地面有充分準備,損失也不會大。同時如果敵人真正

下了決心來轟炸,採取低空突然襲入,丟了炸彈就跑,即使我們每次都起

飛攔截,事實上也很難完全攔住它。

最不理想之空情:

也有這種可能:敵人判明我軍不搞金馬,且我空軍部隊又不出海作戰,

敵人為了儲存實力,作為向美帝討價還價的資本,也可能採取不越境的辦

法。如是,我機不出海,敵機不進大陸,就形成對峙的空中形勢,打仗的

機會就少了。我們最不希望這種局面。

據老空軍們說,劉亞樓當年於戰前赴閩,對前線空軍部隊的戰備頗為滿意,臨走時只對聶鳳智“我們不主動到敵人那裡去,但要隨時準備他來”的計劃,將“準備”換成了“歡迎”。更動二字,空軍將士那種求戰若渴的心情顯示無遺。

閱畢發於晉江的報告,有一感覺,彷彿那個嚴謹、周密、務實、客觀、聰敏、清楚的劉亞樓從未遠去,正向我信步走來。

“八·二三”之後的空中對陣狀態就是如此,雙方心態都想打,又都不能隨心所欲不受節制地打,於是,就都希望對方先來打,希望對方能按自己的預想方式在自己的預設空域打。其結果,雙方都以為不可避免的大打(各出動上百架空戰和實施轟炸與報復轟炸)沒有發生,雙方都不希望的不打(各自機群在各方空域巡邏轉圈,互不攻擊相安無事)也沒有發生,發生的是一場多頻率、小規模、大侷限、低強度的空中對抗,一種被太多地面因素干擾約束的特殊空戰模式。

實戰多是:臺灣飛機起飛尋釁,大陸飛機起飛警戒;臺灣小批飛機突然間進入大陸空域,尋隙或強行進行偵察,或偷襲欲佔小便宜,或引誘大陸飛機出海加以聚殲,大陸飛機迎敵攔截;於是空戰發生。作戰空域多在大陸領空線內邊緣地帶,臺灣飛機不願更多深入,大陸飛機不能跨出界限,故不大可能長時間纏鬥,幾個回合下來,得手也好,失手也好,臺灣飛機撤出,大陸飛機返航,均不戀戰,也難以戀戰。未經談判協商,飛行“規矩”純屬約定俗成,因而不具約束力。空戰中雙方一般“守規”,但決不排除在有利於已的情況下故意違“規”,只要不給對方以大叫大喊的把柄口實。

臺灣一位參戰飛行員曾經憶述:中共空軍在韓戰中建造過有名的“米格走廊”,58年他們在閩浙粵一線又成功地構築了一道“米格牆” 。 應該承認,這堵空中的“米格牆”從未推出過大陸領地,更未延伸至海峽中線。所以,空戰的發生,多為我方主動對他們的“牆”發起突襲,以檢測其各點的強固程度,並試圖對其基礎造成一些破壞。

大空戰沒有,小空戰不斷。1958年臺灣海峽上空依然刀光劍影,血雨腥風。

需要說明的是,每一場惡鬥廝殺,“大”與“小”的概念只對戰役指揮員和史書記載有用,而對參戰飛行員來說是無甚意義的。因為只要離地升空,都是把性命押與上蒼,在藍天白雲間作一番生死豪賭,或鮮花凱旋,或魂赴西土,於瞬息之內便將得出判決。

竊以為,敢為捍江山固國土而直衝九霄者,勿論會否歸去來兮,都是大英雄。

2

8月25日傍晚, 雙方空軍自炮戰爆發後第一次對陣,在漳州上空打了一場不期而遇的遭遇戰,奏響了與地面炮火交相輝映、若干次空戰的序曲。

關於此次空戰的真相,雙方公佈的材料再一次大相徑庭、南轅北轍,給後人留下了一樁疑點重重的歷史公案。

最早的記述當屬空戰翌日新華社的一則短訊息:

新華社海防前線26日電25日下午五時十七分, 美製蔣機F86型噴氣戰

鬥機八架,竄入我福建圍頭、漳州等地上空進行挑釁活動,我人民解放軍

殲擊機立即起飛予以迎頭痛擊,擊落其中一架。這架被擊落的蔣機當即墜

入圍頭東南八里的大海中。

若干年後,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