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結婚都是辦了席宴算結婚很少回去領證。前幾年政策下來,下鄉插隊的可以回去城裡,孩子父親就考上了大學上大學進城了,娘倆在鄉下。結果這女的在鄉下等丈夫等了兩年,等來丈夫說是要和她離婚的訊息,女的就找上門了,找上門發現丈夫已經和別人結婚,那女的就在酒店住了下來,和丈夫周旋。”
“那她為什麼這麼對待孩子有沒有向警察說明?”警員又問道。
“說是怕孩子會出去亂跑,她也沒有空管孩子,只能把孩子綁起來。不過她這樣我們酒店自然也不可能讓她住下去了。萬一孩子出事我們酒店可付不起責任。”
“後來呢?”
“後來她離開了,我們也就不知道了。”
警員收起筆,向李亦科報告,另外兩家去了解真相的也過來了,果然也問到了類似的事情,不過那位帶著孩子的女人去別的酒店就更加隱秘做事了,直接把孩子綁在床上,那家酒店服務人員偶然看到報警。
至於另外一家是女的在餐廳收拾別人吃剩下的飯菜去客房,原本酒店的人擔心女的偷偷帶寵物進酒店,因為酒店是不允許帶寵物的,結果發現那女的把蒐羅的剩菜剩飯給孩子吃,她自己堂而皇之的在酒店餐廳用餐,酒店服務人員氣憤之下報警。
三件類似的事情,同樣是一孩子和母親,李亦科有理由相信是同一對母子。
“當時出警應該有記錄的吧,去查查當年這對母子的具體資料。”李亦科吩咐。
不過幾個小時之後李亦科傻眼了,十五年前的資料居然沒有記錄這對母子。他相當的頭疼,親自找上了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