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燈非產中國,電腦非產中國,化纖非產中國,床墊非產中國……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時魯訊先生提倡的“拿來主義”的最直接表現。所以別提什麼“傳統文化”,只要是好主意,就值得拿來併到我們的文化裡去,以讓我們的傳統文化更加充實與強大。而這才是真實的,正確的態度。
“將被告押在被告席裡!”
法庭上有警察,這是“華夏帝國”的新事物。頭戴大蓋帽,腰別左輪槍,除了沒對講機與馬丁那個世界的警察也沒有更多的區別。但區別在於,他們沒有資格罰款,也沒有資格進行什麼行政處罰,他們唯一能做的事情,是把案子交給法院審理。在這件事上,只能能夠杜絕警察的胡作非為,“華夏帝國”願意花更多的錢。
這是因為,作為最基層的直接與公民們打交道的警察,也是最容易敗壞政府公信力的人。一件警察的非法作為,或者說非法不作為,會讓整個政府的公信力大跌。對此,“華夏帝國”對警察進行嚴格監督,當然作為公務員也有著必然的社會地位以及相當於社會中午偏上的收入。
月烈此刻依然有些茫然,她不知道這個“被告席”到底代表著什麼!
17章 法治的宣傳
看著“預備法庭”裡,堂上堂下坐著的人,月烈完全搞不明白這是做什麼。甚至在法庭上,那個狀師與那個叫什麼檢查官居的人,在法庭上說來說去,頭次來法庭的月烈就更弄不明白是什麼事了。
被押到“被告席”的月烈公主,她完全不懂得這做什麼。她只是奇怪,難道進了衙門不需要下跪嗎?無論在蒙古還是在大宋,這都是必不可少的事情。難道這裡居然與別處的衙門不一樣嗎?疑惑中的月烈公主很快就發現,這裡原衙門的確不同。
整個審議的過程,只持續了不到半個小時。在爭論最後一個問題的時候,月烈算是徹底聽明白了。她的問題是,身攜鉅款且騎了一匹好馬,但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她有一件事沒有說。
“法官大人,一個人在什麼條件才會女扮男裝呢?甚至到了法庭之上,依然不說出自己真實的性別,這不能不讓人起疑!最重要的是,她帶著的物品之中,有蒙古皇室的印記,而這又代表了什麼呢。所以我懇請法官大人把此案移交刑事庭進行審理,以獲得公正的裁判!”
這是件大事嗎?當然不是,穿什麼衣服,《華夏律》裡並沒有規定。但問題是月烈並不懂得到了法庭上,任何隱瞞只會讓她處於不利狀態。而且預備庭判斷的,是一個案子需不需要上庭的問題,而不是這件案子的實際審理。
“呯”
法官手中的驚堂木,重重的敲在桌子上,隨後月烈就被押了起來,不同的時這一次給她戴上了手持。有趣的是,當她被押離的時候,那個狀師對她是一看再看。甚至她的目光,讓月烈感覺到有些不好意思。
要說這個狀師卻是個相當獨特的人物,他是“華夏帝國”皇家高等學府,法學院的畢業生。而他來自於義大利,他的名字叫曼弗雷德,也許大家已經不記得了人,他就是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二世的兒子,雖然此刻他已經歸化了“華夏帝國”。不過他是軍方的人,是完成了軍事訓練之後,申請法學院的人。在將來也是軍隊法律系統的建立者,而他的上司就是華夏軍的副司令穆克。他到這兒來,只是為了體現軍隊對於這種在“華夏故土”,進行普法宣傳的事情。
曼弗雷德的目光追隨著月烈的身影,這時知道自己的辯護物件是個姑娘的時候,頭一次曼弗雷德感覺到自己的心重重的跳了兩下。不過隨即他就按捺下自己心,作為來宣傳法治的狀師,在今天下班之前,他還有得忙呢。
卻說離開了法庭的月烈,被帶到了監獄。事實上這也不是監獄,而是對於即將上庭的嫌疑人,進行臨時羈押的地方。被帶到這兒之後,監獄的人很快就給月烈找了一個單獨的號子。除過多名當事人之外,號子裡基本上都是單人單間。
“關進15號禁閉室候審!”
儘管說是禁閉室,事實上也是個有洗臉池,馬桶與架子床的單間。甚至令月烈驚訝的是,她被關起來時候,所有隨身的物品全部都被記錄。她不明白自己為何會受到如此的待遇,也不清楚自己被關在這兒到底代表了什麼。
倘若是夔州的百姓們,這裡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庭審。最少沒有像宋慈公開審判這裡原官員時那麼轟動,即不叫人跪,也不需要打板子,卻有兩人不相干的人“狀師”與“檢控官”在那兒吵來吵去。甚至從他們說的話裡聽得出來,那些話語惡毒的程度幾乎要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