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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遲蘊回來了

到有輛車停靠在附近,直到有一人朝她走來,她很高很高,衣服是黑色的,鞋子也是黑色的,打著一把黑色的傘,對她說:“跟我走吧,我帶你回家。”

童野隱約好像見到了對方的模樣,是個很好看的姐姐,只是隨後,她便昏了過去。

這一昏,童野又陸陸續續病了一月之久,等她恢復後才得知,自己住進了遲家,爸爸媽媽已經沒有了,而事後第二天的新聞裡,也只是報道某別墅區夫婦遇到仇殺,獨女下落不明,兇手在逃中。

童野寄居遲家的這十年裡,鮮少與遲蘊打交道,也就是十年前帶她回家的那個姐姐,有時候一年都難得見到一次。

記憶裡的她總是那麼冷清不易靠近,童野就沒見到她笑過。

遲蘊的父親遲軍還在世時,童野在遲家的日子還不算難過,因為後來得知其與童野父親是老戰友的關係,所以才伸出援手收留她。

那幾年遲蘊還在唸大學,還常回來,即便如此,童野依舊很少和她說話,其實不如說遲蘊和家中的每個人都鮮少言談。

童野進到遲家的四年後,遲軍本不太好的身體狀況急轉而下,惡疾迅速侵吞了他的生命,讓人來不及有所準備,遲蘊也是在那一年接管家裡所有的生意,成日在外奔波,他們見面的機會便更少。

從那之後,童野在遲家的日子便不太好過,遲蘊的繼母和繼妹不太喜歡她,童野在她們跟前呼吸都是有罪的,她被認為是剋星,帶走了這個家的一家之主。被隨意剋扣生活費都是小的,遲蘊也不管這些,或者她不知道吧,童野也不會向她說這些。更有甚者,童野需要取代家裡的僕人為她們服務,替她們打洗腳水,手洗貴重的絲織衣服,一個惹她們不滿意就會一天沒有飯吃。

在此之前,童野也是有夢想的,她想要考上警校當一名警察,親手將殺害她父母的人繩之以法。

但現在,她更想賺錢,更想先活下去,不想再過寄人籬下的日子。

那時,遲蘊已經三個月沒有回來,聽說還要在國外待上三個月,她們擅自斷了童野的生活費,勒令她高考完就要從這個家裡滾出去。

童野照辦了,為了生計,她只得來到影視城謀生,因為這裡是日結,只要不怕吃苦,就不會餓死。

這裡有著許多和她一樣的人,都在為了生活咬牙堅持,童野並不孤單。

一開始,童野只能做做群演,一天要跑七八個劇組輪番不停,才能勉強賺到八十塊錢,因為她年紀小,又肯吃苦,漸漸地得到了群頭的賞識,願意給與她幫助,給她找了薪水高一些的替身工作。

童野這段時間以來什麼替身都做過,文替武替,手替,背影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