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學耶穌〔4〕,何苦替別人來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難移”,也許後來還要開開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說過的“主將”之類以外,新的都不再說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個人”,“某學者”,“某教授”,“某君”。這麼一來,他利用的時候便至少總得費點力,先須加說明。
你以為“罵”決非好東西罷,於有些人還是有利的。人類究竟是可怕的東西。就是能夠咬死人的毒蛇,商人們也會將它浸在酒裡,什麼“三蛇酒”,“五蛇酒”,去賣錢。
這種辦法實在比“交戰”厲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寫雜感。
但再來一回罷,寫“不敢寫雜感”的雜感。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語絲》週刊第一五四期。
“意表之外”,是引用復古派文人林紓文章中不通的用語。
〔2〕“蘭譜” 舊時朋友相契,結為兄弟,互換譜帖以為憑證,稱為金蘭譜,省稱蘭譜,取《周易·繫辭》“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的意思。
〔3〕“相視而笑”二句,見《莊子·大宗師》,即彼此同心,毫無拂逆的意思。
〔4〕耶穌(約前4—30) 基督教創始人。據《新約全書》說,他在猶太各地傳教,為猶太教當權者所仇視,後被捕送交羅馬帝國駐猶太總督彼拉多,釘死在十字架上。
新時代的放債法〔1〕
還有一種新的“世故”〔2〕。
先前,我總以為做債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錢的,近來才知道無須。在“新時代”裡,有一種精神的資本家。
你倘說中國像沙漠罷,這資本家便乘機而至了,自稱是噴泉。你說社會冷酷罷,他便自說是熱;你說周圍黑暗罷,他便自說是太陽。
阿!世界上冠冕堂皇的招牌,都被拿去了。豈但拿去而已哉。他還潤澤,溫暖,照臨了你。因為他是噴泉,熱,太陽呵!
這是一宗恩典。
不但此也哩。你如有一點產業,那是他賞賜你的。為什麼呢?因為倘若他一提倡共產,你的產業便要充公了,但他沒有提倡,所以你能有現在的產業。那自然是他賞賜你的。
你如有一個愛人,也是他賞賜你的。為什麼呢?因為他是天才而且革命家,許多女性都渴仰到五體投地。他只要說一聲“來!”便都飛奔過去了,你的當然也在內。但他不說“來!”所以你得有現在的愛人。那自然也是他賞賜你的。
這又是一宗恩典。
還不但此也哩!他到你那裡來的時候,還每回帶來一擔同情!一百回就是一百擔——你如果不知道,那就因為你沒有精神的眼睛——經過一年,利上加利,就是二三百擔……
阿阿!這又是一宗大恩典。
於是乎是算賬了。不得了,這麼雄厚的資本,還不夠買一個靈魂麼?但革命家是客氣的,無非要你報答一點,供其使用——其實也不算使用,不過是“幫忙”而已。
倘不如命地“幫忙”,當然,罪大惡極了。先將忘恩負義之罪,佈告於天下。而且不但此也,還有許多罪惡,寫在賬簿上哩,一旦釋出,你便要“身敗名裂”了。想不“身敗名裂”麼,只有一條路,就是趕快來“幫忙”以贖罪。
然而我不幸竟看見了“新時代的新青年”的身邊藏著這許多賬簿,而他們自己對於“身敗名裂”又懷著這樣天大的恐慌。
於是乎又得新“世故”:關上門,塞好酒瓶,捏緊皮夾。
這倒於我很儲存了一些潤澤,光和熱——我是隻看見物質的。
九,十四。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語絲》週刊第一五四期,原題《“新時代”的避債法》。
〔2〕“世故”及下文若干詞句,都是引用高長虹的話。高長虹,參看本卷第383頁注〔3〕。他在一九二四年十二月認識魯迅後,曾得到魯迅很多指導和幫助。一九二六年下半年起,他卻對魯迅進行恣意的誣衊和攻擊。他在《狂飆》週刊第五期(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發表的《1925北京出版界形勢指掌圖》中,謾罵魯迅為“世故老人”。在第六期(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給——》一詩中自比太陽:“如其我是太陽時,我將嫉妒那夜裡的星星。”在第九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介紹中華第一詩人》內則說:“在戀愛上我雖然像嫉妒過人,然而其實是我倒讓步過人。”第十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時代的命運》中又有“我對於魯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