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其詞之後,必有一針見血之舉。果然,時隔不久,一種上綱上線的說詞就振動了我的耳膜:金成肯定跟外面的反革命組織有聯絡,車子肯定是他裡應外合,讓外面的反革命組織偷去搞反革命活動去了。
好在這種豐富的聯想並未發展成相應的革命行動。只是不幾天就作出了一個比較溫和的處理決定:腳踏車作價一百二十元,由金成賠。
誰都知道我從無分文積蓄。於是領導就通知財務室,從我的工資中扣除。每月十元,扣完為止。
據說,處理這個問題,會上有過一段七嘴八舌的分析,說些什麼我不知道。但最後作出這種決定,我聽說名正言順的理由有二:一是按我們本地的一句老話“收肉賬問提手”,意思是車子是誰騎走的就應由誰來賠;二是這樣的事情只能這樣處理,不這樣處理車子就出不來。
當時我每月出滿勤才二十四元工資,扣掉十元,還剩十四元。吃飯、抽菸、零花……花錢是無標準的,有錢,千元萬元也花掉了;無錢,哪怕分文全無,也同樣一天過二十四小時。何況我每月尚餘十四元,足可維持基本生活。
有人替我抱不平,要我去抱楊金蓮的被子,說是把事情鬧大,分場一定會重新處理。我說,小楊是無辜的,我不能這麼做。我心裡明白,也許有人正等著我把事情鬧大,如果我稍有不慎,冷不防被人家逮著一個空子,抓住一條辮子,那麻煩就大了。
我對這些好心人說:“沒關係,這錢肯定是給我存的,到時候我一次取回來,還能發個小財呢。”
那人說:“有這種好事?”
我說:“沒問題,你等著瞧。”
六個月之後,一場新的運動又開始了。工作組很快就進駐了分場。組長是一位下放幹部,大家都叫他“李科長”;副組長是凌金生書記。
我覺得時機成熟,應收回我的零存整取了。我找到兩位組長,反映了我的情況。他們聽了,當場就明確答覆:“待我們瞭解,如情況屬實,我們一定把錢退還給你。”沒過三天,財務室就通知我去領錢,一共六十元。我一生從未摸過這麼多錢,滿心歡喜地琢磨著這錢該怎麼花。
那時的手錶可是希罕之物,價格也不是太貴,但買得起的人卻不多。常看見有些戴手錶的人故意把袖管卷得高高的,在人多的地方不停地舉著手“看時間”,那得意勁真讓人羨慕。於是,我就用這些錢買了一塊手錶。儘管不知是二手貨還是三手貨,但看上去還是晶光閃亮。帶在手腕上,多了幾分神氣,少了許多寒酸,我把它看得比寶貝還要貴重。
第六章 我不憎恨女人
導讀﹒偶感(七)
在爸爸最辛苦的時刻,終於飄來了一朵絢麗的彩霞。身為人民教師的丁霞阿姨,氣質颯爽,落落大方——若干年後我們見到她,既喜歡又感激。在那冷酷得幾乎不近人情的年月,她能與我的父親傾情相愛,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決心呀!儘管他們的結局是苦澀的,但是她的那份情畢竟讓父親在那冰冷的歲月裡感受到了春天的溫馨……。
丁阿姨,我們祝您晚年幸福!
請看——六、我不憎恨女人之一、初戀的甘苦。
第六章 我不憎恨女人之一 初戀的甘苦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年輪貫滿二十六圈,已經跨入二十七。這個年齡如果是在機關單位就不算大齡。但作為種田人,特別是我這樣的人,到了這個歲數,個人問題就難免著急了。
首先著急的是我的父母。一封封家書,說的都是這事。他們認為我在外面,成個家應該不成問題,責怪我不把父母的囑託放在心上,只顧一個人唱歌演戲快活。他們那裡知道我的艱難處境呢?而我的難處又怎麼能向父母直訴呢?我每次回信只能說我的一切都很好,請父母不要操心。至於找物件成家那是早晚的事,只是目前工作太忙,無暇顧及而已。再說身邊也沒合適的,總不能隨便撈一個吧?
我這裡只說“工作太忙”,至於什麼工作?我從來沒對家裡說過。當時雖然大肆宣傳種田光榮,在農村大有可為……。可城裡人到農村就叫“下放”,犯了錯誤的人就不會讓他在城裡,大多是到農村勞動改造。而農村的人哪怕是進城掃街掏糞,也會喜慶得發瘋發狂。所以我對父母只含糊其辭地說“工作太忙”“一切都好”而不說“種田太苦”“勞動太累”,更不說“老婆難找”。我不能給父母帶來一點點寬慰和滿足,總不能為父母平添愁煩吧?
但是,我心裡從未失去自信,我就不信我會打一輩子光棍。然而這種自信又常覺得蒼白無力。如此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