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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5章 審判

今天是演唱會的第三天,也是華夏最高人民法院開庭的日子,審理的案件正是前段時間在網上引起全民關注的二十六起惡性殺人事件。

二十六條命啊!全部都死於非命!

這得多殘忍?就算是把他們綁在恥辱柱上罵上上百年也不過分吧?

因為這件事兒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鬧得燕京人心惶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在網上釋出了,開庭與庭審直播公告。各大直播平臺,的主頁都是首推這場直播,甚至還有不少電視臺在轉播。可以想象,這個聲勢有多麼的浩大。

動用這麼大的陣仗,是為了再次驚醒人們,華夏是一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國家。

本來,公安廳有對這起案件專門設立了一個專案小組,開啟所有方便之門,只要能將這起連環殺人案給破了,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範圍內,可以無所不用其極。

可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任何蛛絲馬跡都沒有,這可專案組的同志們給急壞了。這事兒要是辦不好,很有可能丟飯碗啊!

可前天晚飯,那些殺人犯都被黑金保安送到了公安廳,並連帶著一系列的證據!幾乎已經可以板上釘釘的確定這些事兒就是這十幾個傢伙乾的!

所有專案組的人都驚呆了,雖然不敢置信,但在再三驗證之後,完全可以確定就是這些人下的手。

雖然大家夥兒心裡喜悅,但這正規的流程還是要走的。連夜的審問嫌疑犯,上報結果,等等。

令人這些警察同志不解的是,這些傢伙也都供認不諱,非常誠懇的承認了這些事兒就是他們乾的,而且一點嫌疑犯的覺悟都沒有,一副副理所應當的模樣。

問起他們願意時,他們只說個人恩怨,和旁人無關。

這‘旁人’值得自然就是整個王家了。他們不過是王家的‘棄尾’罷了,這是他們最後可以利用的價值,雖然沒有人告訴他們該怎麼做,可他們還是選擇了最聰明的做法。

認罪伏誅,至少他們的家人可以過得很好。王家可以無恙。

物證齊全,嫌疑犯也都供認不諱,那麼接下來的流程自然是開庭公審了。

開庭之後,被告十六人站在‘被告處’。而吳勇則是作為原告代表,坐在原告的位置上。

人是吳勇送到局子裡的,死的人有十幾個都是他的手下。他自然是原告。這也是向外界、向整個黑金全體成員一個暗示,只要出了事兒,他會把肩上的擔子給挑起來!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這樣露臉又賺人心的事,吳勇怎麼會放過呢?

今天吳勇穿著筆挺的西裝,帶這個黑框眼鏡,帥氣的髮型還打了摩絲,儼然一個高階知識分子、國家棟梁的形象。

可在公審的過程中,這傢伙可不斯文。一旦能說話,就是指著王家那十六個小鱉犢子的鼻樑破口大罵,而且一個髒字都不帶,罵的相及了一個文明人。

當然,這是事先就有人撰寫好的劇本,不然吳勇可沒有這水平。

林天的第一映像,就是李天才那傢伙寫的。別看他平時話少,看起來斯文,實際上腹黑著呢。

吳勇情緒激動的破口大罵還不止,這貨差點還翻過原告的護欄,舉起爆著青筋的拳頭就想往那些人的腦袋上錘。演技堪稱一流。

他也知道自己打不過這十幾個殺人不眨眼的傢伙,他之所以敢這麼做……還是因為知道法警會攔著他。

果然,被法警攔下,法官又呵斥了幾句,吳勇這傢伙就老實許多了,只是那雙憤恨發紅的眼睛,還死死盯著對面的十幾個人,像是有生死大仇似的。

從開庭到結束,整個過程不過四十多分鐘,一小時都沒到,其實在法庭上已經算是很短的了,還都是因為雙方根本就沒有辯論幾句的原因。

最後的審批環節,法官用術語加上各種法律法規說了一大通,最核心的意思就是:經過審判,劉天光等十五位犯罪嫌疑人,共惡性殺人二十六起,誹謗罪(在鳥巢演唱會時,挑撥粉絲打架)兩項罪名,判以死罪和罰款。

法院有一審和二審,二審要半個月後才能開庭,那時候才能定罪,也算是結束了這起案件。

一審結束後,不,在還沒有結束的時候,這事兒就已經在網上大火特火,熱搜的前十條有五條都是關於這起案件,還有兩條是關於江泮蝶的。可想而知這個熱度得有多高。

無論是轉發還是評論,大家字裡行間都是一個意思,這些人必須判已死刑!而且不少人都想親自執行……當然,這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