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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在手提電腦裡放了一張新磁碟,我開始敲鍵敘述自己的身世與一生的故事。

第一章 雷利歐熠熠上升

在二十一歲那年的冬天,我獨自一人騎馬上山,去捕殺狼群。

這是記憶中最慘淡的冬天,狼群不單潛入農家偷雞,夜晚時刻,更在村裡奔竄橫行。

那是法國大革命之前的最後數十年,地點則在父親的領地,法國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親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僥倖長大三個男孩當中最小的一個。身為老麼,根本無權繼世襲父親的采邑和頭銜,所以未來前途一片茫然。縱然在富有的貴族家庭,年輕男孩如我之窘況者也並不稀奇;更何況我們家的財富老早已消耗殆盡。縱使大哥?格斯丁貴為父親的真正繼承人,在初初結婚時,拮 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妝了。

父親的古堡——他的產業,附近的小村莊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動——一個喜歡做夢,容易生氣,愛發議論的人;從來坐不住火爐邊,聽老戰爭或太陽王路易十四的軼事,歷史對我毫無意義可言。

在此種黯淡無光的老式世界裡,我之會變成一個獵人,倒也其來有自。我獵取野雞、鹿或是山溪裡的鱒魚,反正是有什麼捉什麼,只要能養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況下,狩獵乃成為我生活的全部;箇中甘苦從來沒人跟我分享。其實我能幹這種活兒,對家人還真是好事;否則,在那些困難歲月裡,全家很可能飢餓之死呢!

當然,在祖先的領地上狩獵,倒不失為貴族行徑,因為只有我們 有權在自己的土地射殺野獸;至於其他有錢的資產階級,就不能在我們的森林裡開槍了;話說回來,他即有錢又何須開槍獵食呢?

曾經有兩度,我試圖離家出走,逃脫這種枯燥的生活,但兩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慘遭修理。詳細過程,後面會慢慢談到的。

此刻,我全神貫注的乃是滿山積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國的傳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從巴黎得到什麼協助!唉!看來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為領主之一,又是唯一騎馬開槍的領主,村裡屢遭狼群騷擾,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獵乃理所當然;畢竟,保護村民,領主責無旁貸呀!

我倒不害怕什麼野狼,窮我一生也沒聽過或見過狼攻擊人的事。當然,我不妨毒殺它們,只是,肉類是這麼珍貴,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裡一個酷寒的早晨,我攜帶武器,準備逐一殺死野狼。我的身上有三把手槍,一把效能極佳的來福槍,還帶著父親的劍於步槍;離開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進一兩種以前從未使用過的古代武器。

古堡裡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軍東征以來,打過不少貴族戰爭;戰利品除了一堆廢物外,尚包括不錯的長矛、戰斧、連枷和鏟矛,這些武器掛滿在牆的四周,從來也沒人動過。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鏟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連枷——鐵球連著鎖鏈,攻擊之際,用力甩擲恐怕挺好用的。

記住,這是十八世紀,正是巴黎人戴著白色假髮,踮著高跟緞制拖鞋,攜著鼻菸壺,鼻子老用繡花手絹輕拂的浮華年頭。

而我呢?卻腳穿生皮靴,身著羊皮衣,馬鞍綁著古代武器,身邊跟著兩條環著釘狀領圈的龐然大狗,正要出門去打獵。

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紀差堪比疑。想到驛道上衣飾浮誇的來往旅客,心裡難免刺痛而悶悶不樂。巴黎的王孫貴族,每譏諷鄉下領主為“抓野兔之輩”;反之我們則視他們為國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畢竟我們的古堡聳立已千年之久,即使偉大紅衣主教理查的戰爭,也未能摧毀我們的尖塔於分毫。不過前面已經說過,談到歷史我可一知半解。

騎往山上途中,我抑鬱寡歡,殺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鬥一場。村民說這群狼約有五頭;我有槍;兩條狗又口牙尖利,它們瞬間撲向狼,咬斷狼脖子算得了什麼?

在山坡大約騎了一個鐘頭,我抵達了濃雪覆蓋之下,仍被我一眼認出的熟悉小村莊,穿越曠野正要進入荒瘠森林之際,我開始聽到了狼嗥。

緊接著狼嗥此起彼落之後,猛然而來的齊聲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蹤已現,狼正呼朋引伴而來,這倒是如我之願!

我並不覺得自己心存懼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覺,卻使我渾身毛髮直豎。在寂靜無聲的曠野,我扣緊槍膛,下令狗止住吠聲緊跟在我身邊。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