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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臺灣/唐諾 文

ellry註釋:

這篇文章是臺灣推理小說導讀家唐諾為臉譜出版社“約翰·狄克遜·卡爾作品選”寫的導讀。儘管卡爾名列黃金時代三大家之列,但是卻不為國內讀者所瞭解,實在是國內推理迷的一大遺憾。這次臉譜準備出10本卡爾的作品,我現在買到已經出的兩冊《女巫角》和《寶劍八》(剛剛又出了一本《阿拉伯之夜謀殺案》),近期將寫出書評登載在“神秘聯盟”網站上(網站上已經有樂陽寫的幾篇卡爾作品的評論了),敬請關注。這裡我把導讀貼出來目的是想讓國內讀者瞭解卡爾,或者說過過乾癮吧。

《女巫角》和《寶劍八》並不是卡爾最好的作品,但是已經算是水準之作了。相信將來(有多遠?)一旦國內出版社出版卡爾的作品一定會出現大批的卡爾迷。他小說的魅力的確很大!!期待著……

在推理小說的眾詭計之中,“密室殺人”這一樣應該就是最神奇、最魔術的一種,呃,最哈利波特的一種。

密閉的房間,而且上鎖,窗戶也是閉鎖著的,煙囪(發生密室殺人案件的房間一開始通常配備了煙囪)不容人進出或看菸灰的模樣沒人進出過,偏偏一具屍體就直挺挺擺在房間之中,現場或雜沓或整潔有序,致命的兇器則通常足消失不見的,但也有就是房裡明晃晃擺設著的某沉重鈍器(工藝品、火鉗、書檔云云),還可能就是留在屍身上非常挑釁的一把精緻尖利的縷花小刀,當然,一定沒留在現場的是行兇的那個人——不僅兇手的本尊不在,就連他侵入的痕跡基本上也是隱匿的。他究竟是如何一陣煙而來、再一陣煙飄然而逝呢?

絕對是最迷人的一種殺人的方法——如果殺人的冷血行為也可以用“迷人”二字來說的話。

正因為迷人至此,我們於是可以公然讚歎欣賞而不用有現實人生的道德負擔。基本上, “密室殺人”並非現實犯罪世界的產物,殺人不過頭點地,現實世界中如果有這麼精緻這麼聰明的兇手,通常他不會需要動用到殺人這終極性的高風險解決手段,在走到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應該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因應如此困局的方法來才足。在女子網球界流傳著兩句缺德的話:“女子網球球手得笨到只會專心打網球不想其他,卻至少得還有兩分聰明夠她學會雙手反拍。”密室殺人兇手的現實困難則是,兇手要笨到只會用殺人一途來解決問題,卻同時又得絕頂聰明到嚴絲合縫、分毫不失誤的佈置出完美密室,而且還是在有著巨大時間壓力和心理壓力的不利情況下完成的。很明顯,他這兩大不可或缺的特質比女子網球球手要矛盾要撕裂,也因此,他遂遠遠比頂尖女子網球球手罕見,如三角形的第四個邊,如騎白馬到你家窗下唱小夜曲的王子,如正直誠實的律師。

也就是說,密室殺人不是現實世界的實踐產物,而是源自於一些本來就無需殺人的窮極無聊聰明頭腦,它不是謀殺的工具,而是炫耀的藝術品,我們真的不用杷憂這會教唆殺人被誰移植到現實世界來對付自己的親朋好友,就跟你不用擔心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被用來砸死人一樣,儘管這座白大理石雕像的體重絕對有壓扁人的能耐。

然而,密室殺人並不真的足哈利波特,它只是像而已,這裡頭沒有魔法,也不可以有魔法。被害人、兇手和破案偵探儘管不足現實的血肉之軀,但仍屬理性王國的子民,所有的行為及其結果都得受嚴格的理性所管轄,尤其不可以違犯最素樸的物理學基本原理及其現象。恰恰因為得在如此限制之下遂行欺騙,密室殺人的詭計,反而足推理小說中最物理學的,它高度專注於物理學和我們感官背反之地,在這一點點狹窄的縫隙中騰挪,利用我們感官的有限天然缺憾以及由此衍生的常識死角玩花樣,比方說,密室殺人中常見的“消失的兇器”或“自動扣回去的門”,最普遍的運用道具就是冰塊,有氣質點來說,利用的就是物理學毫不稀罕的常溫之下水的三態變化現象,小學生都知道,沒神秘可言。

所以,推理王國中大名鼎鼎的基甸·菲爾博士在一場著名的演講中如此宣稱:“所謂密室,本質上是一種幻象。”——之於什麼而言是幻象?之於我們視覺為主的感官而言足幻象。 “眼見為憑”,To See is To Believe,這不分中西大概是人類流行最久、最戒除不掉的偏見,表面上信而有徵的偏見從來就是欺騙的溫床,定書人詭計的培養皿,密室殺人的詭計佈置者只是其中最優雅、最無害人之心的一種,真正可怕的我們得到現實世界的政治圈裡、商場裡去找。歸化英式推理的美國人好,大名鼎鼎的基甸·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