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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實讓人於心不忍,這樣吧,您出個一百貫,就一百貫,人您帶走,如何?”

蕭鸞看了,真是有點不忍心,對李昂說道:“李郎,要不這樣吧,奴來出錢,就算是給李郎入住新宅的賀禮,可好?”

李昂笑道:“蕭娘子,你如今急於用錢,我哪能讓你破費,好了,那就一起買下她吧。”

李昂開口了,那賣奴人把那少女帶出來交給李昂,笑得合不攏嘴。那廚娘則對李昂和蕭鸞千恩萬謝。

買了奴婢,並不能就這麼帶走,朝廷在東市沒有掌管買賣事宜的專門機構,叫市署。買賣雙方必須到市署去辦手續。

由市令、史等官吏進行“明立交券”。

具體的手續一是“立券”,二是“過賤”。

立券就是雙方立下買賣契約,然後由市令、史等官吏“過賤”,也就是驗明買賣的奴婢是賤籍身份,然後收取交易費,在契約上加蓋公印,這樣整個交易才算完成。

到市署辦完這些手續之後,李昂名下多了七名僕人;柳飛絮,柳十九娘,立冬、小雪、吳小樂、王二、李七。

七個僕人一下子花去了他246貫,相當於半棟宅子了,難怪拐賣人口這麼猖獗,其中真是有暴利啊!

買到了僕人,路過一家買文房四寶的店鋪時,李昂剛下馬,店裡一個十來歲的小夥計立即迎出來招呼道:“貴人您可是要買文房四寶,本店各類文房用品一應俱全,端州的老坑硯,上等的歙硯和洮硯,益州的麻紙、桑皮紙、楮皮紙、竹紙,宣州的宣紙,兔毛筆、羊尾筆、狼毫筆、鼠須筆、石獾毫筆……。”

小夥計滔滔不絕,你不得不佩服這個時代的人,開酒樓的,能把店裡的菜名一口氣念個遍,開店鋪能把自家的商品一股腦介紹完,而且聲音抑揚頓挫,如同唱曲,聽著很悅耳。

李昂進店一看,確實是各類文房用品十分齊全,應有盡有。

他問了一下價錢,普通的紙50文一百張,上好的宣紙要3文錢一張,益州的麻紙也要1文錢一張,上好的宣筆要22文一管,墨15文一兩,硯臺則是一兩貫到上百貫不等。

筆墨紙硯,筆洗,筆架、鎮紙等文房用品,李昂都各買了一些,又花去了近50貫。

李昂沒有銅錢了,只能拿出金葉來支付。

在大唐,銀子數量很少,通常不用來支付,但金子往往用於大宗商品的支付。

為了方便攜帶,金子常常被打成薄薄金葉,象後世的奏摺一個摺疊起來,交易的時候,就用剪刀剪下一部分來稱重。

目前長安的黃金與銅錢兌換比率是1兩黃金兌換7貫銅錢。50貫的東西,李昂要付七兩多的金子。

看看這個數字,李昂不禁感嘆道:“讀書真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如今鬥米才13文,這錢用來買糧食的話,可以買幾萬斤糧食了。”

蕭鸞笑道:“李郎怎麼能這麼想呢,這學識是無價的,普通人家耕田種地,一年能賺到多少錢?讀書識字,出將入相,世代富貴榮華,兩者豈能相提並論。”

李昂哈哈一笑道:“聽你這麼一說,我這心裡就平衡多了。”

“好了,李郎,估計他們也買得差不多了,咱們走吧。”

“嗯,咱們走!”

“郎君,夫人,二位慢走!”店裡的掌櫃和夥計親自送到門口來。

掌櫃的這一聲夫人叫出口,李昂看了蕭鸞一眼,她俏臉頓時通紅。

在買僕人時,那賣奴人也叫過一聲夫人,當時李昂沒在意,她也裝著沒聽見。

現在李昂笑吟吟的看著她,讓她實在尷尬,這事還不好解釋,她索性上馬帶頭離開了。

蕭鸞那十個隨從,以及成管都已在街口等著,各種生活用品足足買了幾大車,那一大車銅錢也已經花光了。

大夥回到崇仁坊春風街李昂新宅,幾大車東西直接拉了進去,然後各人分別給向李昂報帳:

銅鏡兩面,4200文。

大米一石,150文。

葡萄酒五壇,1800文。

劍南燒春五壇,1800文。

絲絹十匹,5000文。

粗布五匹,450文。

雞蛋五十個,20文。

雞兩隻,60文。

鵝兩隻,120文。

肉五斤,75文。

鍋一口,350文。

碗五十個,750文。

碟五十個,20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