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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處無與君同姓者。”忽睹壁間題名錄,憶董言,曰:“有一人或知之,君可親問之。”遣家人請董,曰:“汝謂有秀山客在此,請渠光陪,渠必至。”梁家人語於董,董謂妻子曰:“吾子來矣。意其既中舉,必來尋吾。”妻子尚有疑心。既而,董與雲祥至。令其衣冠朝嫡母、拜兄長,舉家始大喜,肆筵作賀。數日後,雲祥請父同回秀山,吉祥母子不欲。遲延月餘,雲祥與父謀,乘夜暗歸。吉祥知之,遣人追回。爰是不欲父出遊,即出遊,必使人伴之,並將雲祥車馬行裝掩藏他處,雲祥欲自歸不得也。

不得已,具稟臨桂邑宰苗公。公問之曰:“董吉祥,汝之子耶?”董曰:“嫡妻所生。”公復曰:“苗雲祥,亦汝之子耶?”董曰:“外出另娶之妻所生。”公曰:“汝姓董,何複姓苗?”董曰:“其中有故,不便細稟。”公曰:“汝欲就養何子?”董曰:“皆欲也。事不自由,聽之而已。若蒙恩斷來往由己,則感德無極矣。”問雲祥,雲祥曰:“舉人願奉親歸秀山,定省數月即送回。”問吉祥,吉祥曰:“數月後,吾弟不送回如何?”公曰:“吾亦難保其必送回。然非汝一己之父,不止汝一人慾奉養,究竟如何?”吉祥曰:“吾弟奉養吾父二十五年矣,吾亦欲奉養二十五年,而後送回。”公笑曰:“汝父現年約五十有餘,人生七十古來稀,汝再自奉二十五年,將就木焉,豈情理也哉?汝等且歸,吾即煩紳士為汝調處。”公退,見母而笑。母問之,公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