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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已經存在了幾十年,而且最低工資水平在這些年中也漲過,窮人們真的從中受益了嗎?如果最低工資率並不比僱主支付的工資高,那也就沒什麼意思了。只有當法律涉及的僱主支付的工資比最低工資低的時候,才會發揮作用。可是,如果這些僱主被迫支付高工資,那他們解僱幾個工人不就行了嗎?即便不解僱的話,他們也可以等待現有僱員辭職,不招新僱員不就行了嗎?
〃他們本來可以不這麼幹的。〃這是個常見的回答,但這個回答並不好。因為很多人都相信,工資是〃從利潤裡出的〃,當工資上漲時,只要利潤足夠多,足以應付工資的上漲,企業就可以不解僱員工。這好像是說,勞動力的需求量是恆定不變的,可能受技術的支配,所以企業的選擇就只有兩個,要麼支付高工資,要麼乾脆歇業。但是勞動力的需求並不是完全無彈性的,有時還有很強的彈性,因為不管是什麼型別的勞動力,企業在某種程度上總能找到替代品。
在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和沒有技術的工人這個問題上,大多數贊成者的想法好像是認為,想找工作的人數和企業想僱的人數都不會變。如果工資低於某個極小值(比如說一小時4美元?),沒人願意幹。如果工資超過某個極大值(比如說一小時8美元或9美元?),那些依靠沒有技術的勞動力的企業就會關門。在這兩個極值之間,勞動力的需求曲線是完全無彈性的。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那麼,談判籌碼多的一方就可以決定勞動力的工資水平,人們接下來自然而然就會問,為什麼這個權力掌握在僱主手中。為什麼不頒佈法律,規定一個最低值呢,至少得使僱主支付的工資能讓人活得下去吧。
對於較高的法定最低工資,很多經濟學家持一種傳統的(有人會說是臭名昭著的)敵意,這種敵意根植於他們的信念,他們認為供給曲線是向右上方傾斜的,需求曲線是向下傾斜的。沒有技術的人想找工作,其數量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當工資率上漲時,人數就會增加。當工資比較高的時候,會有更多的人競爭空缺的職位,而勞動力的僱主則會千方百計地節約他們的〃需要〃。
例如,一家快餐店僱了幾個年輕人,如果法律規定,最低小時工資率要上調25美分,老闆會怎麼做?開這家店不一定非要用這麼多人,在減少人數方面肯定還有相當的調節餘地。一個辦法是減少營業時間。在工資比較低的時候,在顧客不多時營業也是有利可圖的,可是,工資一漲,就不合算了。另一個辦法是降低服務質量,在生意清淡的時段,員工可能略微過剩,這樣在高峰時段才能保證服務的速度。如果工資漲了,老闆可以把過剩的員工裁掉,讓顧客在高峰時段多等一會兒,這樣才能保證效益。對顧客來說,這樣做等於變相漲價,快餐店可能會因此損失掉一部分客源,但是,在給顧客提供服務時,沒有一家明智的企業會不計成本。要想節約勞動力,不管是什麼型別的勞動力,總會有很多種方法,局外人可能想不到。有些節約的方法,僱主也未必想到,直到勞動力成本上漲,才會刺激他們努力思考。
現行聯邦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也許無法支援一個家庭過大多數美國人習慣的生活,事情的確如此,但和我們的問題沒什麼關係。一方面,很多掙小時工資的人不需要養家,或者他們掙的小時工資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在領取最低工資的人群中,有近一半人的家庭收入高於美國的平均水平。更重要的是,如果每週200美元的收入還不夠,那麼一分錢都掙不到當然就更不夠。法定最低工資的大幅上漲確實可以給一部分人帶來更多的收入,但是,對另外一大部分人來說,因為他們找不到報酬更高的工作,所以最低工資的上漲實際上降低了這些人的收入。
當我們討論法定最低工資上漲有哪些可能的效果時,很重要的一點是看實際數字,還要看哪些人被排除在外。如果快餐店給新員工的起薪是每小時6美元,而最低工資才漲到每小時5。75美元,同時法律規定農民、有小費的員工、受培訓者不享受最低工資,那麼我們就看不到這項政策有什麼效果。對最低工資的爭論有時就變成政治觀點不同的人之間的口水戰。
6。9 誰在納稅?
如果我們對香菸徵收重稅,會有什麼結果?這裡,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看香菸的需求彈性有多大。多數研究表明,在現在的價格區間中,需求彈性很小,所以,徵收重稅可能會使稅務局收入大幅增加,但是可能起不到什麼改善國民健康的作用。長期以來,香菸稅居高不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