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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敢說敢行的李敖。有一陣子她感到與李敖這樣鐵骨錚錚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就如同背後依靠著一座堅不可摧的高山。想到李敖,她就會將心底僅有的畏怯一掃而盡。

在1979年秋天至冬天的這段漫長時間裡,胡茵夢變得如痴如醉,她幾乎陷入甜蜜的愛河不能自拔了。但是,她卻時時在暗中警告自己:一定不要讓當局過早知道內情,因為那樣一來,自己的事業就將要受到損失。也正是在這種思想驅使下,胡茵夢只能暗中與李敖往來,有時她會在深夜裡避開所有耳目,隻身駕駛小轎車來到敦化路李敖的寓所幽會。可是,李敖隨著越來越濃的戀情,早已不再滿足他與胡茵夢的暗中往來,他需要的是早一天公開他與胡茵夢的關係。而李敖那種急於公開的態度恰好與胡茵夢無法一致。

但李敖的鼓勵讓胡茵夢感受到渾身有一股神力在湧動。想到李敖與她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胡茵夢就有了敢於藐視一切的勇氣。於是,她點了頭,她的眼睛似乎在說:既然我已經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給了你,還有什麼可懼怕的呢?

就在1979年的年終,臺北街頭到處瀰漫著新年氣氛的時候,李敖和胡茵夢第一次在他們居住的敦化路金蘭大廈裡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很快,記者林清玄採寫的《兩大明星訪問記》赫然刊載在臺灣《時報週刊》的頭版上,訪問記中寫道:“終於見到李敖和胡茵夢了。到底是戀愛中的男人和女人,一個是娥眉淡掃,一個是書生本色。各自顯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銀幕上的形象,嬌柔無限,依偎在李大少爺的懷中……”這期刊物的封面上,是記者在現場拍攝下的一幅彩照。風姿俏美的胡茵夢坐在太師椅上,她的手裡高舉著一張老K的橋牌,橋牌上印著李敖的一幅小照!這期《時報週刊》剛一上市,讀者們立刻一陣風搶,很快就銷售一空。

《時報週刊》的主筆兼發行人簡瑞甫是李敖的老朋友。他發現李敖因有胡茵夢這位臺灣第一美女在他的身旁,忽然成為了全島人人注目的熱門人物,於是就親自出馬,前往敦化路李宅,百般肯求李敖無論如何也要為他們的刊物寫一篇稿子,而且要求他必須要寫寫胡茵夢!寫寫他對胡茵夢的印象,也要他談談他們同居和戀愛的生活。這可難往了李敖,雖然他不主張將自己與胡茵夢的關係隱藏起來,偷偷摸摸地搞幕後戀情,可是如果真讓他自己去寫胡茵夢,一時還真有些為難。好在後來得到了美人胡茵夢的首懇,李敖就只好妥協,為這家刊物寫了一篇他對胡茵夢的印象。

紀事:李敖的兩次婚姻(3)

不久,《時報週刊》又一次在臺灣洛陽紙貴,轟動一時。這一切都歸功於李敖,歸功於他寫的文章《畫夢—我畫胡茵夢》。

李敖寫道:“如果有一個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優遊又優秀,又傷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別人,是胡—茵—夢!通常明星只有一種造型,一種扮相。但是胡茵夢從銀幕畫皮下來,以多種面目,教我們欣賞她的深度和廣角。她是才女,她是貴婦,是不搭帳篷的吉普賽,是山水畫家,是時代歌手,是藝術的鑑賞人,是人生意義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絕一時,跳起迪斯科來,渾然忘我,旁若無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

“胡茵夢出身於輔仁大學德文系,又浪跡紐約格林尼治區,配上滿洲皇族的血統和漢玉,使她融合了傳統與新潮、古典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她是新藝綜合體,她風華絕代。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標準去看胡茵夢,胡茵夢不純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戲,但胡茵夢不會演戲—她本身就是戲!你不必瞭解她,一如你不必瞭解一顆遠在天邊的明星;你只要欣賞她,欣賞她,她就從天邊滑落,近在你眼前……”

1980年5月6日,半年多的戀愛過後,李敖與胡茵夢終於決定結婚。就在李敖的家中,他們舉行了極其簡單的婚禮,沒有任何的儀式,知道訊息的朋友只有很少數的幾位。經歷了情感波折之後,李敖終於找到了可以相依相偎的侶伴。此時,他已經45歲了。

其實早在李敖和胡茵夢雙雙準備迎接婚期的時候,不愉快的氣氛就已經開始籠罩在他與她之間。灰黑色的陰影竟然像可怕的愁霧一樣悄悄地向李敖和胡茵夢的身邊瀰漫。最初讓胡茵夢和李敖感受的威脅來自女方的家庭。

胡茵夢的母親胡星媽從一開始就反對她與李敖的結合。胡星媽其實並不是胡茵夢的生身母親,而是她的養母。李敖首次見到胡星媽就是在蕭孟能新城公寓的家宴上。那次,胡星媽給李敖的印象並不深刻。因為當時由於李敖與胡茵夢是初識,所以在酒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