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3部分

經批准該法案。這個法案的第1605節“買美國貨”條款總共只有200多個單詞,卻掀起了軒然大波,糟糕程度遠遠超過《1933年買美國貨法》。

這個條款規定,使用該刺激方案下資金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公共工程只能使用在美國生產的鋼鐵和其他製成品。只有當購買國貨使得整個專案成本增加25%,聯邦政府部門認為對國產貨的優惠與公共利益相悖時,或者認為美國合格質量的商品國內供應不足時,才可以給予豁免,從而購買外國貨。

《2009年美國復興與再投資法》中的“買美國貨”條款具有強烈的保護主義色彩。在保護的範圍上,不僅涵蓋聯邦政府直接購買的商品,而且涵蓋了使用聯邦政府撥款而購買的商品;不僅包括了鋼鐵,而且涵蓋了所有其他製成品。另外,該方案的第604節還專門規定,美國國土安全域性購買的制服、帳篷等物資,原則上也需要購買使用美國原材料並在美國生產的貨物。這種做法,雖然給美國與其主要貿易伙伴之間貿易爭端埋下了伏筆,但卻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美國不同利益集團對該條款的反對,保護了國內實業企業的利益。

這個龐然大物的牙不行了“買美國貨”條款的推出絕不僅僅是“政治作秀”,而是美國政府為扶持國內失業而採取的具有實質意義的壁壘措施,是新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新貿易保護主義開始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當時,關貿總協定在關稅約束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各國隨之加強了非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隱蔽性很強,不與關貿總協定具體規則直接衝突。後來,世界貿易組織補上了關貿總協定的許多漏洞,諸如“自動出口限制”之類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已經無法實施。儘管如此,有關各國仍然有辦法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之外實施貿易保護,或者打世界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