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他不好再說什麼,回頭問:“關sir,你看呢?”
只要綁匪打第二個電話,就有機會鎖定綁匪的大概位置。
關星偉和韓博一樣覺得拿幾千萬去冒險不合適,抬頭道:“從韓長官提供的情報上看,餘紹東在內地沒有始終把錢帶在身邊,運到香港之後同樣如此。裡面是錢,是現鈔,不是其它東西,什麼事都可能發生,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出問題。”
姓路的剛才有句話雖然很不順耳,但卻是事實。
這裡是香港,不是內地。
接下來該怎麼辦,公安無權干預。
關星偉能說出這番話,韓博真有那麼點感激,低聲道:“路督察,離天亮還有幾個小時,餘紹東又在你視線內,我覺得關督察的主意不錯,完全可以利用這幾個小時掉包。”
“然後呢?”
“他發現錢沒了,自然會想其它辦法。至於錢怎麼沒了,他會疑神疑鬼,正如關督察所說,從新海市到香港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出問題。”
“徐sir,你的意見?”
“別問我,我只是協助。”
“好吧,掉包!”
以前要看英國人的臉色,現在要考慮bj的感受。路中才不再堅持,掐滅菸頭,當機立斷地說:“徐sir,你沒有意見,但我需要你協助,憑手頭上的證據也只有海關才能申請到搜查令。掉包的事我安排,大廈保安要換成我們的人,大廈監控錄影要做手腳,現在著手應該來得及。”
“我盡力,關sir,我們最好一起去找裁判官,這樣把握應該大一些。”
“行,一起去。”
韓博非常清楚這件事對他們來說有多麻煩,再次感謝,一起下樓幫他們收拾材料,一直把二人送到停車場,目送他們連夜去找裁判官。
警務處這邊動作很快,cib幹這種事更是輕車熟路。
一個行動組根據指令趕到大廈外待命,一個40多歲的警員已換上保安制服等著換崗,大廈監控錄影重新準備了一份,掉包之後餘紹東發現裡面錢沒了,要是想調看大廈監控絕對發現不了貓膩。
現在問題是搜查令遲遲沒能申請回來,沒有搜查令大廈保安不會合作,警察和海關人員不能進入倉庫,更不能把紙箱裡的錢取出來再塞進其它東西。
時間一分鐘一分鐘流逝,眼看已經凌晨4點!
餘紹東跑一天似乎累了,駕駛昨晚管“14k”成員借到的一輛轎車回家休息,路中才靠在椅子上閉目養神,韓博則心急如焚。
裡面說話不方便,走出門外給孫國棟打電話。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香港警隊和香港海關正值“多事之秋”,像這樣的案子想申請到搜查令沒那麼容易。
這不是小事,必須立即向領導彙報。
“吳廳長,我韓博,不好意思,打擾您休息。”
“錢到了香港,哪睡得著,現在什麼情況,好訊息還是壞訊息?”
韓博回頭看看特別小組辦公區,苦笑道:“一個好訊息一個壞訊息,好訊息是基本確定贓款位置,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也願意幫忙,打算悄悄掉包,先把錢控制住。壞訊息是採取行動要符合相關程式,搜查令不太好申請。”
“天沒亮,管這個的人沒上班?”吳副廳長下意識問。
“這倒不是,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要是遇到緊急情況,他們夜裡一樣可以找裁判官申請,只要有足夠證據,裁判官一般也會簽發。”
“裁判官,裁判官是幹什麼的?”
“裁判官相當於法官,但在香港不演算法官。香港法院分為四級,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裁判法院的裁判官負責審理小案子,特委裁判官有權簽發拘捕令和搜查令。法官主要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工作。”
韓博頓了頓,又補充道:“裁判官和法官的服飾也有所不同,裁判官隻身穿黑色法官袍,不戴假髮。區域法院以上的法官都會戴上假髮,穿紅色或紫色的法官袍。”
四級法院,都是審理案件的,不是法官是什麼,非要搞個裁判官,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體育運到的裁判呢。
吳副廳長腹誹了一句,坐起身問:“你是說裁判官不幫忙,不配合?”
“有好幾個原因,主要原因是香港法律界人士認為執法單位申請搜查令,必須是為調查在香港發生的罪案,不可以把檢走的檔案或其它物品轉交給內地海關,以調查在內地發生的罪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