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待之,執法以御之,為善者蒙賞,為惡者受罰,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盡力乎?
國家思欲進忠良,退不肖,十有餘載矣,徒聞其語,不見其人,何哉?蓋言之是也,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所愛雖有罪,不及於刑。所惡雖無辜,不免於罰。此所謂愛之慾其生,惡之慾其死者也。或以小惡棄大善,或以小過忘大功。此所謂君之賞不可以無功求,君之罰不可以有罪免者也。賞不以勸善,罰不以懲惡,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賞不遺疏遠,罰不阿親貴,以公平為規矩,以仁義為準繩,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實,則邪正莫隱,善惡自分。然後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厚,不居其薄,則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若徒愛美錦,而不為民擇官。有至公之言,無至公之實,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邪佞,背公道而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勞神苦思,將求至理,不可得也。
書奏,甚嘉納之。
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