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也說了,他會再找其他人。
聽到這的法然,還是答應了下來。
畢竟他此時一窮二白,也不怕李辰算計他啥!再一個,他也想看看,李辰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未完待續。。)
第四百一十六章 怪鳥
法然選擇聽李辰的,自然也就按照李辰的安排,裝作想來修觀的雲遊道士。
當然,按照李辰的佈置,法然也是出資的一方,而且還是“最大股東”!至於李辰,則做明面上的“第二大股東”,實際上,包括法然的錢,全都是他一個人出!
至於李辰建議立文書記代表村裡以土地入股,則是李辰臨時起意,事先並沒告訴法然。
不過法然也能理解李辰的苦心。
只有把合作方綁在同一輛利益戰車上,才能使合作變得更加良好緊密。
法然雖然沒這麼多商戰頭腦,但他從旁觀察,發現李辰這小子越接觸久了越厲害,不僅身為修仙者,一身修為驚世駭俗。這腦瓜子更是靈光,這商業手段,玩的爐火純青,讓他暗暗佩服的緊!
同時,也更加堅定了他和李辰繼續合作的信心。
因為不管怎麼說,李辰只要能把道觀修起來,自己入主此觀,廣納信徒門子,就算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把師門發揚光大了。
這樣一來,自己將來就算死了,也算對師門有個交代了。
正是想清楚了這些後,他才對李辰的安排言聽計從。
其實對於拉立文書記入股,除了法然想到的這些原因外,另一方面,按照曲必直給李辰的建議,國家目前雖然對景區對外引資經營有些先例,但畢竟大部分景區還都是國有的。
所以他建議李辰,最好能做好一些意外的準備。假定獨立企業經營的這種方式被人詬病了,那他就能立刻靈活的把經營方式轉給最安全同時也應該是最靠得住的村裡。只有這樣,才能讓他的資本獲得最小的損失。
也正是如此。李辰才會拉立文書記以村裡土地入股的。
至於能不能成,就看立文書記的了。
當然,李辰也不會把寶全壓在這頭,他也想好了另外一條路,即假如立文書記不答應,或者有更強來路的人搗亂,那他就準備採取一種相對隱秘的經營方式,把這道觀融合到自己那個一攬子大計劃裡去,成為其中一個子項。到時,保管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的!
當然,這樣一來,會讓法然不太舒服,畢竟讓他相對獨立更合他的心意。可要是連所屬權都保不住的話,李辰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由於要等立文書記的信,李辰便讓法然先去之前他住的那間客房去休息,而他剛要走,司馬飛急匆匆趕過來了。告訴他那些蜂子遭到了一隻很古怪的鳥的攻擊,被吃掉了不少只。
李辰初聽了後也很納悶,因為這蜂子可不是普通貨色,其兇猛程度和靈性。足以保證其不受尋常天敵的攻擊。
普通鳥或昆蟲,想要殺死或捕獲這種蜂,幾乎不太可能。
但司馬飛肯定不會說謊。而且據他描述,那鳥好像個頭不是很大。只比麻雀大那麼一號。羽毛很豔麗,嘴巴紅紅的似鸚鵡。卻又絕不是鸚鵡,反正司馬飛長這麼還是頭一次看到這種鳥。
而且那鳥飛翔速度極快,還很機警,司馬飛發現後,幾次靠近想要抓它,都被它提前發現走脫了。而當司馬飛走後,它又再次飛回,似乎在戲耍司馬飛一般。把司馬飛氣的牙根癢癢,卻又無計可施。
為了避免耽誤更大的事,他才趕快趕過來找李辰。
李辰此時心裡反而起了很大興趣,心道自己定要看個究竟。便和司馬飛一起向山上趕來。
趕到山頂,李辰神念放開,卻並沒發現那隻鳥的行蹤。
司馬飛也是眉頭輕皺:“這鳥,真鬼,明明剛才還在的。”
李辰神念微動,立刻溝通了一些蜂子,果然,那些蜂子將資訊傳遞給了李辰。
那隻鳥剛走不久,明顯是吃飽了,大概抓了十餘隻大蜂子。而且據這些蜂子回饋,那鳥速度十分迅疾,根本不給蜂子反擊機會,而且爪子也十分鋒利,一般先把蜂子一爪抓死,然後才一口吞掉。
這才短短兩天左右,已經有三十幾只蜂子被那鳥吃掉了。現在弄得整個蜂群都有些戰戰兢兢的。
李辰神色肅然了下來。
此時正是他全力發展期,任何搗亂因素,李辰都會毫不留情的予以回擊。
不管是誰!
當然,透過蜂群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