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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有的金飾及貴重物品,都被借來換錢抵債。就在我出生後第十八天,我們便已無法再在家鄉平溪立足,只好帶著簡單衣物跟著挖礦的工頭,來到了桃園縣復興鄉三民村山區礦場。那裡只有簡單的工寮,點煤油燈,不像因煤礦而繁榮的平溪。媽媽說半夜醒來常摸到冷冷的東西,燈一點亮,才知道是一條手臂粗的蛇,有時則是早上醒來才發現蛇蜷在身旁。當時爸爸不在,媽媽怕蛇鑽進被窩,大多數的時間只好抱著孩子坐等天亮。

為了生活,媽媽生了我之後,不但沒有錢可以好好地坐月子,而且在我還沒滿月前,她就又得跟著男人一起下礦坑工作。為了保住這份工作,所有男人做的事她都做,還要做得比別人好,她才會被允許下坑,因為通常女人只能在礦坑外接應臺車,但坑外薪資只有坑內的一半,媽媽只好跟著其他男礦工扛坑木、釘坑木、挖煤、推臺車,樣樣不能少,可惜不管媽媽多麼努力,薪水都只能拿到男礦工的六至七成。

然而這還不打緊,最令她難過和擔心的是,每回只要一到發薪日,繼祖父還會搶先一步把工錢領走。媽媽為了外祖母及四個孩子,經常拿著相思木棒去找繼祖父要錢,還被大罵是“瘋女人”!但個性堅強的媽媽,只好忍著一期工資未領,拜託發錢的會計一定要把下期工錢讓她親自領,外祖母也因此和繼祖父分居,不再一起生活。

在礦場的家庭,孩子姓不同的姓沒什麼奇怪的,因為男人在礦場工作,意外經常發生,留下的妻女,為了生活,只得改嫁他人,而再嫁的男人又遭逢意外,便再帶著一群孩子改嫁。我們家的祖先牌位有姓廖、王、蘇、盧的,我們無從去了解這複雜的關係,就像我的繼祖父原本娶了我的祖母,祖母過世,又娶了外祖母,因此伯、叔、姑、嬸、姨間的稱謂,有時真是很難弄清楚。

繼祖父和外祖母分居之後,便跟著他的親生子(叔叔)同住,外祖母則跟爸媽同住。為了幫媽媽一點忙,患有氣喘病,常會不定期發作的外祖母,也到礦場協助燒水給工人洗澡,因此,在我小時候的記憶裡,都是二姐在照顧我的生活。至於大姐,由於她自幼聰慧,成績優異,親友老師都認為如果大姐隨我們一起搬到三民那樣的深山鄉下,必會埋沒她的才華,因此紛紛力勸爸媽,希望他們同意讓大姐寄住在板橋的姨媽家。所以,在我小的時候大姐就彷彿是個貴客一樣,只有寒暑假或重要節慶日才會回到家裡。每逢到了她要回來的日子,我們在家裡的孩子都是從好幾天前就高興地期待著,一直到她回來的那天,一早,我們便會翻過山嶺,走幾公里的路到公路局車站等她!

在小孩子當中,大姐和二姐的感情最好。平時因為大姐不在家裡,媽媽和外祖母又天不亮就得出門工作,家裡大大小小的事都是二姐在做,因此,媽媽每天都會放一個五角銅板在二姐枕頭下,讓二姐存在竹筒裡。有一次大姐回山上來度假,當假期結束要回板橋時,二姐抱著她用一個個五角存滿的存錢筒,硬是要大姐收下。大姐不肯要,兩個人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團,二姐說:“我們山上又沒得買,要錢做什麼?給你啦,給你啦!”

其實爸媽也捨不得大姐那麼小就要寄人籬下,然而,為了大姐,那是唯一的選擇。所幸,姨丈、姨媽家剛好沒女兒,大姐又表現得好,很得人緣,一直被姨丈、姨媽當成自己的小孩愛護。

在家裡,我排行老四,上面除了大姐、二姐外,我還有個哥哥,大哥正直老實,從小我就知道繼祖父十分疼愛他這個長孫,但外祖母則完全相反,因此,我常會編些謊話來害他被外祖母責罵,但他似乎從未因此而記恨,只要在外面拿了什麼好東西或好吃的,他一定會拿回來分給我。在這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裡,他雖然和我一樣是男孩子,而且還是長孫,但他的待遇卻和我大不相同,外祖母和爸媽似乎把全部的愛和注意都給了我,他只能遠遠地站在一旁,裝作沒事似的偷看,和他比較起來,我得到的關心真是太多了!

在幼年的記憶裡,爸爸是什麼時候出的獄,我已經忘記了,反而是媽媽帶著我去臺北監獄(舊址在博愛特區,臺北法院附近)探望爸爸的畫面,至今仍然清晰。當鐵窗裡出現一位理著光頭、面孔黝黑清瘦的人時,媽媽要我叫他“爸爸”,當時我還小,不僅嚇哭了,還把尿尿在會客室的櫃檯上。也因為這個畫面一直存在我腦海裡,後來當我就讀警官學校犯防系三年級時,至臺北監獄實習,每回在接見室見到有太太帶著孩子隔著玻璃用電話叫被關在裡面的人“爸爸”時,我總是會忍不住熱淚盈眶。我的爸爸也曾是被關的犯人,所以我更能體會,一旦家中有人在裡面服刑,其餘的家人在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