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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前後雖隔數里,聲氣婉轉相通,我們是同一條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開始唱《恰似你的溫柔》,歌聲低迴流蕩,人們開始和聲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張破碎的臉

難以開口道再見 就讓一切走遠

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們卻都沒有哭泣

讓它淡淡的來 讓它好好的去

我壓低帽簷,眼淚,實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號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風陷入昏迷的第二晚。這裡有五萬人幸福地歡唱,掌聲、笑聲、歌聲,混雜著城市的燈火騰躍,照亮了粉紅色的天空。此刻,一輩子被稱為“才子”的沈君山,一個人在加護病房裡,一個人。

才子當然心裡冰雪般的透徹:有些事,只能一個人做。有些關,只能一個人過。有些路啊,只能一個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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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每次到屏東去看媽媽,還沒到時先給她電話:“你知道我是誰嗎?”

她愉快的聲音傳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歡的人。”

“猜對了,”我說,“我是你的女兒,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說,帶著很濃的浙江鄉音,“你在哪裡?”

帶她去“鄧師傅”做腳底按摩,帶她去美容院洗頭,帶她到菜市場買菜,帶她到田野上去看鷺鷥,帶她到藥房去買老人營養品,帶她去買棉質內衣,寬大但是肩帶又不會滑下來的那一種,帶她去買鞋子買乳液買最大號的指甲刀。我牽著她的手在馬路上並肩共行的景象,在這黃狗當街懶睡的安靜小鎮上就成為人們記得的本村風景。不認識的人,看到我們又經過他的店鋪,一邊切檳榔一邊用眼睛目送我們走過,有時候說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伊查某仔轉來嘍!”

見時容易別時難,離開她,是個複雜的工程。離開前二十四小時,就得先啟動心理輔導。我輕快地說:“媽,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許正用空濛蒙的眼睛看著窗外的天,這時馬上把臉轉過來,慌張地看著我,“要走了?怎麼要走呢?”

我保持聲音的愉悅,“要上班,不然老闆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種被打敗的神情,兩手交握,放在膝上,像個聽話的小學生。跟“上班”,是不能對抗的,她也知道。她低聲自言自語:“喔,要上班。”

“來,”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幫你擦指甲油。”

買了很多不同顏色的指甲油,專門用來跟她消磨臥房裡的時光。她坐在床沿,順從地伸出手來,我開始給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兩層。她手背上的皮,抓起來一大把,是一層極薄的人皮,滿是皺紋,像蛇蛻掉棄置的幹皮。我把紐西蘭帶回來的綿羊油倒在手心上,輕輕揉搓這雙曾經勞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燈盡油枯的手。

塗完手指甲,開始塗腳指甲。腳指甲有點灰指甲症狀,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腳放進熱水盆裡──她縮起腳,說:“燙。”我說:“一點也不,慢慢來。”浸泡五分鐘後,腳指甲稍微鬆軟了,再塗色。選了豔麗的桃紅,小心翼翼地點在她石灰般的腳指甲上。效果,看起來確實有點恐怖,像給殭屍的臉頰上了腮紅。

我認真而細緻地“擺佈”她,她靜靜地任我“擺佈”。我們沒法交談,但是,我已經認識到,誰說交談是唯一的相處方式呢?還有什麼,比這胭脂陣的“擺佈”更適合母女來玩?只要我在,她臉上就有一種安心的平靜。更何況,胭脂陣是有配樂的。我放上週璇的老歌,我們從《夜上海》一直聽到《鳳凰于飛》、《星心相印》和《永遠的微笑》。

塗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腳指甲,輪到我自己。黃昏了,淡淡的陽光把窗簾的輪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種顏色,每一隻指甲塗一個不同的顏色,從緋紅到紫黑。她不說話,就坐在那床沿,看著我塗自己的指甲,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

每次從屏東回到臺北,朋友總是驚訝:“嗄?你塗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氣裡全是指甲油的氣味。我說:“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點茫然,“要走了?怎麼要走了?那──我怎麼辦?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妝鏡前,拿出口紅,“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傷心的。來,我幫你化妝。”她一瞬間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對著鏡子做出矜持的姿態:“我啊,老太婆了,化什麼妝哩。”

可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