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高興了,自己也高興,只是還不忘加一句:“我都叫了你了,你也該叫我。”
獵戶道:“嗯?”
“我既叫了你那個……”林安道,“那你就喚我‘夫君’吧,或者叫官人也成。三哥,快叫!”
獵戶:“……”他只想叫媳婦兒……
“快叫快叫!咱們要公公平平的才好。不然你不肯叫我,我下一次也不肯叫你了好麼?”林安還在安慰他,“乖,快點叫!”
……
且不提林安的威脅,到底有沒有讓獵戶屈服,進而稱呼他一聲“夫君”或“官人”。林安鬧騰了這一番,倒是睏意消退,在床上又故意賴了一會,就和獵戶一道吃了一頓晌午飯,然後才趁著外面太陽大,出去的人少,大大方方的偷跑回衙門,裝作他只是吃了頓午飯,立刻就來上班的模樣。
好在衙門裡其實並沒有太多事情,而在衙門裡做過十幾年的“老人”,其實早就習慣了縣太爺常常不在衙門裡的情形。他們其實也有心告訴林安,何苦如此“勤奮”?左右這一縣之中,除了那位對林安有求必應的伯爵,沒人再比縣太爺的官大了,縣太爺大人就是常常睡懶覺來上班,亦或是隻大事出現,小事不出現,只要這位縣太爺上面有人,並且運氣足夠好的話,都完完全全能在三年後得一個“優”的考績,瀟瀟灑灑的離開。
林安或許是知道這些,又或許是不知道這些。總之除非真的走不開,林安在非休沐日,是日日都要往衙門裡報道的,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這下弄得衙役裡那些原本有機會開小差的人,登時也不敢弄鬼,老老實實地來上班,心中還要暗自嘀咕林安不會偷懶。
好在林安不知道這些事情,待回了衙門,處理完衙門裡的事情,獵戶又帶了幾個從南方找來的養珠人,給林安看。
林安對養珠這件事情很是執著,待見了養珠人,看了他們的賣身契,再將自己前些日子寫下的淡水養珠的事情和這七八人一起商量了一番,見事情果然可以嘗試,立刻就和獵戶拿著華安縣、華陽縣兩縣的地圖仔仔細細認認真真研究了一番,最終決定買下兩縣交接處的一座山,還有山邊的兩條河。其中一條不去管他,另一條靠近華安縣的,則用來嘗試著淡水養珠。
因為養珠之前先要養蚌,養了蚌之後,還要等珍珠長成,因此若要成功,這件事情也要花費上兩三年時間。林安如今手頭正寬鬆,倒也不再急著賺錢的事情,而且獵戶這次主動要求出錢——理由也簡單,他還不曾送過林安很貴重的東西。
林安一抬頭,就覺得腦袋頂上了獵戶的下巴頦兒。
他眉眼彎彎,笑了起來。誰說獵戶沒送他過貴重的東西?
當初他初初穿越而來,每日都吃著三兩銀子的藥,那些藥,不都還是獵戶買來的?
再到後來獵戶每年親自給他獵來的皮子做的冬衣,為了給他養身子買來的日日都要吃的燕窩……獵戶已經對他很好很好了。
林安有時都在想,獵戶真的膽子太大。如果換了是他,還真的不太敢對一個心意還不確定的人這樣的毫無顧忌的好。
“笨蛋。”林安小聲道,“三哥已經很好了。”
獵戶卻對此很是堅持:“媳婦兒的錢要用來養自己,養弟弟妹妹,養茂哥兒,還要用來做善事,需要的地方太多太多。三哥的錢只需要給媳婦兒一個人用。”頓了頓又頗有些鬱悶地道,“媳婦兒若是不用,這些錢,三哥掙來又有何用?”
這倒是獵戶心裡的實話。
他原本就不在意那些黃白之物,少年時在戰場殺敵,以衛國家,青年時潘然頓悟,迴歸鄉野。原本是打算在鄉野之間過上一輩子,結果中間卻遇上了林安。
林安哪裡都好,唯獨想要科舉做官。
獵戶是男人,林安也是男人。獵戶深知做官或許不是林安心底最想做的事情,可是,若是不讓林安科舉做官,只用二人的情分逼著林安和他就這樣住在鄉野之間,只怕林安一生,都會心有芥蒂而不得去除。
也正因此,獵戶才會跟了林安一起離開大山。他心中只道,他的林安,他的小狐狸,遲早會有一日反應過來,覺得與其在仕途掙扎,不如在鄉野間自自在在的好。
他只要等著那一日便好。
然後在那一日來臨之前,把自己賺來的錢統統拿給林安花,讓林安心裡對他越來越愧疚,心中也好越來越早的做出決定,和他一起回到大山之中,二人攜手,共度此生。
“你不花,就沒人來花三哥的錢。”獵戶道,“你我註定了此生沒有子女。三哥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