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生的追求,概括來說,就是六個字,叫做“存天理,滅人慾”。
這也是程朱理學的精髓,是一個自稱理學生,而且是真正理學生的終生追求。
其中存天理的理,就是理學的理,這是理學名稱的來源。
而在理的前面,加上一個天字,就說明了這個理,是至高的理,是最終的理,是顛撲不破的理,是永遠在那裡,卻沒有幾個人能得到、能夠懂得的理。
這樣,程朱理學的支持者,畢生的追求,就是要發現和理解這個天理。
至於存天理的存字,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動詞。
直接的意義,當然是儲存,就是一個東西在那裡,要加以保護,不能損壞,更不能遺失,當然就別提遺棄了。
但是,這個之前,你得先發現這個天理是什麼,然後才能涉及到下一步,如何儲存。
程朱理學,最大的貢獻,就是不但確定了天理這個人要追求的最高目標,而且整理出了一套規律性的東西,作為他們研究出來的成果,當作程朱理學的框架和內容,貢獻給後人。
這些後人,當然首先是他們的學生,不管直接的,還是間接的,自也包括丁善慶。
而程朱理學的“滅人慾”呢,因為和實際世界相聯絡,就受到了後人的眾多詬病。
而這種詬病的原因呢,絕大多數是不懂他們這句話的意思。
就如同秀才遇到兵一樣,有理也講不清的,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打算和你講理。
一般的道理都講不清,何況天理?
即使想講理,天理這個高深的東西,也不是幾個人能懂的!
程朱理學的創始人朱熹、二程就真的懂嗎?
如果真懂,他們就不會長篇累牘地試圖闡述了!
其實,他們連老子的水平都沒有達到!
如果達到了,他們也西出函谷關,杳然人世間了。
這也是為什麼後世真正的理學大家,依然把尋找天理當作首要任務了。
而那些僵化的文人,則囿於程朱理學一些現成的東西里,不知進取。
這種文風代表人物中,最明顯的一個特殊種類,就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這六個字的後三個字上滅人慾。
他們這種做法,如果程朱這些前輩創始人能夠出來說話,一定會大怒,拍案而起,痛斥他們的不學無術!
告訴他們這六個字的本來意思是什麼!
存天理,滅人慾,說的是天理是天理,不要把人的一些被**主導的雜念摻進去!
你摻的人慾越多,存留的天理越少!
都是人慾了,你也就沒有天理了!
你知道你們在做什麼嗎?
你們就是打著紅旗反紅旗!
口頭上在使勁嚷嚷“存天理,滅人慾”,實際上做的,卻是“存人慾,滅天理”!
因為在實際效果上,你們滿滿的都是人慾,哪裡有半點天理!
所以老百姓直接向蒼天申訴“沒天理呀!”
你們這些混賬,上上下下都讓你們得罪盡了!
丁善慶作為一個頂尖學者,自然知道這個真髓,也一直倡導這個真髓,可是問題是,存天理的要求,就必須遠離人的一些慾念,這人的慾念都是由人的需求而來!
如果沒有人的**、不管人的需求,存那個天理又有什麼用呢!
所以必須找到二者直接的橋樑,把二者銜接起來,天理要存,人慾也不能全部滅淨!
於是,他經過多年的研究,而且一直和曾國藩探討,確立了兩個治學方針,作為嶽麓書院的教學座右銘。
這就是“格物致知”和“經世致用”。
其中格物致知,是存天理的一個原則,也就是窮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
這這個理性知識,就是天理。
“格物致知“一詞出自《大學》。
格,至也。
物,猶事也。
致,推極也,
知,猶識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哲學概念。
北宋朱熹認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盡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這是朱子對“格物致知“最概括、最精確的表述。
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當然這是朱熹的想當然,天理並非是一個人有